云南广西婚检艾滋病,必须告知配偶结果。这并非指导建议,而是强制规定。虽说在这件事

夕阳下泛舟 2025-10-07 17:52:05

云南广西婚检艾滋病,必须告知配偶结果。这并非指导建议,而是强制规定。虽说在这件事上我没什么功劳,但我还是想自夸一下:我一直呼吁。 ​我一直想不明白,艾滋病到底是不是传染病?需不需要防治?隐匿传染源是什么道理?艾滋病患者的隐私固然重要,可健康人的权益呢?难道就完全不重要了?为何其他传染病的处理方式和艾滋病截然不同?要是所有传染病都得保密,那还防治什么呢?中国历经几千年才总结出“群防群治”的疫病处理办法,到了艾滋病这儿却要开倒车,甚至连配偶都没有知晓艾滋病情况的权利,这简直是荒谬至极 当婚检报告单上的红章盖住真相时,我们究竟在保护什么?那些主张绝对隐私的声音,可曾想过新婚燕尔的枕边人正躺在病毒蔓延的温床之上?医学统计显示,异性性传播仍是我国艾滋病新增病例的主渠道,而婚姻关系恰恰是这条传播链上最脆弱的环节。所谓“自愿检测”在现实面前往往沦为纸上谈兵——多少感染者因恐惧歧视选择沉默,多少新人带着甜蜜步入未知的风险漩涡。 有人搬出《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当作挡箭牌,却选择性遗忘该条款同步赋予的疾病预防义务。防疫不是谍战游戏,刻意制造的信息黑洞只会让防控成本几何级倍增。看看乙肝携带者的婚检公示制度,再看看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机制,为什么轮到艾滋病就要另立规矩?生命权的天平不该向任何一方无限倾斜,尤其是当一端摆着两个人的健康命运。 这些年见过太多人间惨剧:孕妇产检才发现丈夫早已感染,哺乳期婴儿通过母乳染病;手术台上医生被未披露的患者血液污染器械……每个悲剧背后都是信任崩塌的时刻。真正的人文关怀不该是纵容风险,而是建立透明的防护网。给配偶知情权不等于贴上道德标签,而是赋予每个人守护自身健康的基本权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上联:种田种地种希望,诚邀下联 为啥艾滋病不能告诉配偶 婚礼隆重的不也没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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