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女子和家人去花果山游玩,见路边有树上掉下来的带壳栗子,出于好奇便上前捡了一颗想看个究竟,不料正好被一民宿老板娘看到,对方非说女子她们是逃票进来的小偷,还报了警。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老板以怀孕妻子见红要流产为由,要求女子赔偿2000元,后经民警调解,女子赔偿了对方300元营养费。 女子从小由外婆一手带大,所以她和外婆比较亲,一直以来她都有一个愿望,希望什么时候能带上外婆和母亲一起出去游玩。 由于女子平时工作比较忙,所以一直没有成行,这次国庆中秋要放假8天,女子正好也没有别的事,就决定带她们出去好好玩玩。 考虑到外婆年纪大了,不适合走太远,于是女子便选择了不算太远的花果山作为目的地。 外婆和母亲平时很少出远门,当她们得知女子要带她们去花果山游玩时,她们都非常高兴,还不停地夸女子是个孝顺的孩子。 10月2号那天,女子开着车子带着外婆母亲前往花果山,一路上她们有说有笑的,心情非常愉快,可女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次旅行最终居然会半途而废。 据女子描述,她们进入景区后,就一边欣赏沿途风景,一边按照提示牌前行。走着走着,女子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有从树上掉下来的果实,母亲说这是带壳板栗,但女子没见过,她觉得很好奇,就上前捡起来想看个究竟。 不料女子的这一举动,被正在洗车的民宿老板娘看了个正着,她扔下水枪,冲到女子跟前乱吼,说她们肯定是逃票进来偷盗的,还说要报警。 女子她们使劲解释也没用,莫名其妙被数落了一顿,还被诬陷成逃票进来的小偷,她们心里非常气愤,就上前和老板娘理论起来。 期间,女子母亲拿出手机开始拍摄,这下可把老板娘给惹恼了,只见她拿起水枪,对着女子母亲和外婆的脸一阵乱喷。 两人躲闪不及被喷得喘不过气来,母亲一时心急,就上前推老板娘的手臂想制止,并厉声责问她这是想干什么? 谁知老板娘顺势倒地打滚,这时其在景区上班的父亲闻声赶来,并拿出手机拍视频,还叫来景区工作人员要查票。 老板娘称自己已怀孕两个月了,被女子母亲推到后已经见红,可能要流产,要求女子赔偿,其丈夫随即提出了2000元的赔偿要求,后经民警调解,女子赔偿了对方300元营养费。 女子再也没有心情游玩了,随后她们便离开了景区。 事后,女子越想越感到委屈,于是便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要求景区退还门票,并希望老板娘能真诚道歉。 对此,老板娘一方也另有说辞,她说自己和丈夫在洗车时,发现女子她们在捡板栗,就说这不是公共区域,不能随便捡,可她们不听,于是双方发生了冲突,期间,她们不但朝自己吐口水,还把自己推倒在地。 而景区则表示,民宿是私人的,不归他们管,他们正在积极处理此事,据调查,女子她们并没有偷盗,门票可以退还。 一、经查实,女子她们并没有逃票,捡拾板栗查看也只是出于好奇,并不构成偷盗。 而民宿老板娘却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诬陷女子她们逃票进景区偷盗,其行为已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板娘捏造事实,诬陷女子她们逃票进景区偷盗,其行为违反了以上法规的规定,应被行政拘留,并处相应罚款。 二、不管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女子母亲有没有对老板娘吞口水,老板娘用洗车的水枪喷女子母亲和外婆的行为都已构成故意伤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女子母亲和外婆只是受了挫伤,但老板娘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 三、老板娘称自己已怀孕两个月,被女子母亲推倒后见红,如果此情况属实,那么,她要求女子赔偿也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已协商一致,由女子赔偿老板娘300元营养费,不过,如果老板娘说了慌,她并没有怀孕见红,那么,女子有权要求她退还赔偿款。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素材来源于法治进行时2025年10月5日报道)
江苏连云港,女子和家人去花果山游玩,见路边有树上掉下来的带壳栗子,出于好奇便上前
胡萝卜说法
2025-10-06 16: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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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hu
被人打了,还倒赔了300,景区还是不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