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女子每年都花4000多元给自己买保险,结果连续买了10年,得了肿瘤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女子得的是交界性肿瘤,不属于恶性肿瘤,不属于理赔范围。女子不服,与保险公司理论未果,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万一,我是说万一将来有什么大事,至少不会给家里拖后腿。”2015年,看着身边有人因一场大病而掏空家底,向女士虽然不是个冲动的人,但那种对未知风险的敬畏,让她觉得必须做点什么来以防万一。 于是,她每年从积蓄中拿出四千多元,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险,其中特意附加了一份保额为18万元的重疾险。签下名字的那一刻,她心里仿佛落下了一块石头,虽然花了钱,却买来了一份踏实。 直到2022年,她的腿部感到不适,检查结果出来:骨巨细胞瘤。没想到,这个她一直试图通过保险来防范的字眼,竟然真的落在了自己身上。 “幸好,我还有保险。”这几乎成了她支撑自己的信念。这些来年来的每一笔保费,此刻仿佛都化为了最具体的希望。手术过后,她努力配合治疗,心里想着,等康复一些,保险理赔下来,家里的经济压力就能缓解许多。 可三年多后,熟悉的疼痛和肿胀感再次袭来,复查结果更是沉重:左胫骨骨巨细胞瘤(术后复发)。而出院诊断书上那一行“属交界性肿瘤,建议随诊,警惕再次复发或者转移的可能性”,让她的心再次悬空。 这一刻,她对保险的依赖感更强了,毕竟,“复发”二字无疑更证明了疾病的严重性。 她几乎是带着一种“终于用上了”的复杂心情,整理了所有病历和证明,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她以为这只是个流程问题,自己十年的坚持即将兑现成雪中送炭的保障。 “不好意思,您所患的‘交界性肿瘤’,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恶性肿瘤’,所以不予理赔。” 那一瞬间,向女士感到的不仅仅是愤怒,还有一种更深沉的崩溃和难以置信:“我得的肿瘤会复发,需要警惕转移,这难道还不够‘恶性’吗?” 但在与保险公司多次理论过后,她得到的只是更加冰冷坚决的拒绝。走投无路之下,向女士只能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这不仅是争取那18万元理赔款,更是为十年的坚持和自己所遭受的不公讨一个说法! 法庭上,保险公司引经据典,强调“交界性”在医学上的界定,试图用专业壁垒捍卫自己的决定。而向女士这边,道理却简单而直接:一个普通消费者,如何能提前预知并理解“恶性肿瘤”与“交界性肿瘤”在保险合同中的微妙区别?她买的是一份保障,不是一本医学词典。 幸运的是,法院看到了这其中的关键。一审法院认为,保险合同作为格式条款,在释义模糊、且保险公司未能充分证明已尽明确说明义务的情况下,应当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最终,判决保险公司需支付18万元保险金,并豁免后续保费。 但保险公司不服,又提起了上诉。那段时间,向女士的心又悬了起来,生怕这来之不易的公正会被推翻。直到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一刻,向女士一直紧绷的弦终于松了下来。这场历时良久的官司,不仅为她赢得了应得的理赔,更重要的,是捍卫了她作为消费者的尊严和权利。 她十年来的未雨绸缪,虽然过程充满了意想不到的波折和心酸,但最终没有白费。她终于可以真正地松一口气,将精力放回到自己的康复上,并继续她的生活了。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一阳 编辑│史叔
湖南衡阳,女子每年都花4000多元给自己买保险,结果连续买了10年,得了肿瘤后,
万象快报侠
2025-09-29 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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