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男子莫名收到1300元转账,察觉异常后第一时间报警,可警情尚未调查清楚

红尘漫步人生 2025-09-28 14:28:14

河南濮阳,男子莫名收到1300元转账,察觉异常后第一时间报警,可警情尚未调查清楚,催收人员就找上门来,一口咬定男子在“5秒借贷”借了钱,先是索要2430元还款,被拒后隔天就把金额涨到3731元,甚至放话,不还钱就让他及亲朋好友不得安宁。不愿妥协的男子,直接找来媒体,将此事曝光。 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可杜先生还真遇上了件天上掉钱的事。 9月7号杜先生发现银行卡里平白无故多了1300元钱。 仔细一查,对方信息的人名字叫杨爽,杨爽?杜先生把通讯录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想起认识这么个人。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做生意的杜先生见过不少市面,第一反应就是不对劲。 他赶紧给银行客服打电话核实,客服一听这情况,让他报警。 杜先生半点没耽误,直接就报了警,帽子叔叔做了笔录后让他等消息。 原以为只是场乌龙,等着警方查清退还即可,可杜先生没等到调查结果,却先等来一通催命般的电话。 9月11日,也就是收到钱的第四天,一个陌生号码打进来,杜先生接通后,听筒里传来的男声粗声粗气: 是杜XX吧?你在5秒借贷借的1300元该还了,连本带息2430元。 杜先生一时愣住,随即反驳,5秒借贷?听都没听过,再说我也没借过钱。 他边说边回想最近的手机操作,只记得偶尔刷新闻时会弹出借贷广告,但从未点开过。 对方压根不听杜先生的解释,不耐烦地说到:少装蒜! 就是你自己点了短信链接,做人脸认证借的钱,借了5天自己心里没数? 听他这么一说,杜先生也没在怕的,说自己确实没借过钱。 更何况4天1300就变2430,一天平均下来280块,这不明显的高力贷,这事情自己已经报过警。 电话那头一听瞬间炸了,难听的话劈头盖脸砸过来。 本以为拒绝后对方会知难而退,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第二天一早,又是陌生号码再次轰炸,这次的还款金额更高。 现在利息又涨了,从2430元到3731元,还特别强调今天必须还上! 不还钱就让他没消停日子,对方告诉杜先生,他们有杜先生的所有联系人,老婆孩子亲朋好友全都有。 要是再拖下去,就让他们天天接骚扰电话,让你全家都抬不起头! 杜先生自己其实是不怕的,但是一提到家人朋友可能会跟着遭殃,他还是有点担心。 但杜先生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对方明显就不是借贷,是明抢,他打定主意绝不妥协,当即联系了当地媒体,决定把这事公之于众。 记者按照杜先生提供的号码回拨过去,刚表明身份,对方声称是5秒借贷的工作人员。 他们一口咬定是杜先生自愿借的钱,他们是正规借贷。 当记者要求对方出示杜先生的借款凭证和人脸认证记录时。 对方又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转而直言不讳:就是高利贷,怎么了?我们凭什么借钱给他,肯定有原因。 还嚣张的反问记者,为了新闻什么都不怕是吧,识趣的赶紧收手。 并撂下狠话,这钱想不还门都没有,他们有专业的催收人员,随即挂了电话。 后来,记者在应用商店里翻来覆去检索,压根找不到5秒借贷的踪影。 此事一经报道,不少网友早已怨声载道:有人说填写资料后被强制下款1800元,三天后就被要求还3200元。 截止目前,警方以介入调查。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 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杜先生莫名收到1300元转账,随后被催收人员要求偿还高额本息,且对方存在威胁行为,符合套路贷的特征。 后面若警方调查后确认对方属于套路贷,那么相关人员可能会被以诈骗罪或其他相应罪名定罪处罚。 《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如果5秒借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杜先生借款的事实,骗取其财物,符合诈骗罪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催收人员持续电话骚扰杜先生,其言语中涉及侮辱、恐吓内容,那么其行为已经违反了该条法律规定。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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