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多年违规买卖股票,展翔被罚没1.59亿元、证券市场禁入5年
中国基金报记者林雪
今年9月,证监会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引发市场关注。证券从业人员展翔因通过他人违规买卖多只股票,被罚没1.59亿元,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展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案涉期间,展翔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其在从业期间通过他人违规投资交易多个公司股票。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展翔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多只股票。
证监会认为,展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对此,展翔提出相关账户交易实质为代他人账户买卖股票、涉案投资非本人决策及资金、相关证券账户与本案无关等陈述和申辩意见,请求减轻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证明相关证券账户由展翔控制使用并交易决策,相应资金由展翔控制使用,足以认定展翔构成违规持有、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已充分考虑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量罚适当。综上,对相关陈述和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决定:责令展翔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罚没款共计159,497,159.49元。
鉴于展翔在从业期间控制使用多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持续时间较长,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展翔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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