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或涉隐私侵权,博士与女子可通过三途径维权 一、曝料男子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1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09-26 19:48:37

男子或涉隐私侵权,博士与女子可通过三途径维权 一、曝料男子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1. 民事侵权责任:PPT中公开的妻子王某的妇科病历、亲密照片、私密聊天记录,以及博士黄某兴未打码的肖像,均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即便双方存在婚姻关系,未经允许公开隐私信息也构成侵权,王某和黄某兴可主张其停止侵害、删除内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 2. 行政违法责任:若其散布隐私的行为造成较坏社会影响,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5至10日拘留并处罚款。 3. 证据效力丧失风险:擅自公开的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因获取或传播方式可能涉嫌违法,在后续离婚诉讼中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证据,影响维权效果。 二、博士黄某兴的维权路径 1. 固定侵权证据:对网上传播的PPT内容、发布平台、传播范围进行截图、录屏,必要时到公证处办理证据公证,明确侵权主体与侵权事实。 2. 要求平台删帖:向发布PPT的网络平台提交侵权证明,要求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提供发布者的注册信息(如IP地址、手机号),若平台拒不配合,可追加平台为共同被告。 3. 法律追责行动: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张对方侵犯隐私权;若已造成名誉严重受损,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公开致歉。 4. 学业相关救济:若对学校“留校察看”处分有异议,可依据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材料。 三、女子王某的维权路径 1. 隐私侵权维权:针对丈夫擅自公开手机照片、聊天记录、病历等行为,可参照黄某兴的取证、平台投诉流程,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失。 2. 婚姻纠纷处理:在离婚诉讼中,可对丈夫公开隐私的行为提出抗辩,主张其提交的部分证据无效;同时就房产归属等问题,提交“婚前共同购房”的相关证明(如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3. 制止信息扩散:若隐私信息持续传播,可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丈夫及相关平台立即停止传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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