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一句“没良心”拘留15天,罚款10万!这处罚重不重? 2025年6月,山东省临沂市55岁的农妇杨宝花,在收到一份以其丈夫为原告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后,内心深感不服。于是,她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希望能与法官就判决相关事宜进行沟通探讨 ,然而在此过程中,她与法官发生了言语冲突。 杨宝花的丈夫王永来是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村民。2023年,王永来与同村村民孙运省因纠纷产生矛盾,孙运省手持羊角锤将王永来打伤。经专业鉴定,王永来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时间来到2025年5月19日,孙运省被临沂市公安局沂河新区分局执行逮捕。紧接着,在6月3日,临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运省拘役三个月,并需赔偿王永来各项损失共计25390.69元。 杨宝花认为法院对孙运省的判罚力度过轻,难以让她和家人信服。于是,在6月的一天上午,她来到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找到了承办法官于某某,希望能得到一个更合理的解释 。杨宝花回忆道:“我当时问她,为什么对被告判得这么轻?要是你的丈夫被别人打成这样,你也会这么判吗?” 杨宝花承认自己当时由于情绪过于激动,说话嗓门较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执行大厅的秩序,并且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但她坚决否认自己当天存在“侮辱、谩骂”法官的行为。 据杨宝花讲述,她在执行大厅表达完自己的不满后,便被数名法警带走。当天,临沂经开区法院迅速对杨宝花作出了罚款决定书和拘留决定书。就这样,杨宝花收到了高达10万元的法院罚单,同时还面临15日的拘留处罚。 好在事情迎来了转机,9月19日,山东临沂经开区法院经过重新审查,已撤销对杨宝花作出的罚款决定。决定书中明确指出:经审查,该罚款决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因此决定撤销。杨宝花称,“10万元罚款连同产生的利息,都已经原路返回”。 同一天,临沂经开区法院发布通报,称该院已向当事人杨宝花诚恳道歉。同时表示将继续深入调查此事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司法公正 法官行为准则
季志华律师在许妈52万官司里真是太刚了!之前杜大娘跑去砸律所,试图干扰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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