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一53岁男子谢某认识一失足女罗某,俩人在出租屋发生了4次关系。 第5次时,男子谢某洗澡后突然抽搐,女子罗某立即报警。 警方和医生赶到时,男子已猝死。 男子家属告到法院,向罗某索赔131万。 法院判决,谢某死因是猝死,属自身疾病导致,与罗某行为无因果关系。 罗某及时报警,履行了救助义务,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罗某因卖淫被行政拘留15日。 网友对此众说纷纭: 卖淫嫖娼既然是违反法律法规,此案男方猝死女方应该负法律有关责任。因果关系是一个是卖淫、一个是嫖娼,而且还是在卖淫场所猝死… 司法公正绝不能“谁弱谁有理,谁死谁有理” 狮子大开口,最后落得为了嫖娼 而死还想赚大钱的民声 法院同志正确的,那个十之八九是万艾可过量诱发心肌梗死 听过有几个案例都是死者家属把死者带回家处理完结,都没有告女方,觉得合理[赞]
深圳女子深夜爬窗赴情人约,丈夫装睡不拦:留得住人,留不住心近日,广东深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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