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得冤不冤?9月北京,一女子验收新房,没成想刚进门就发现防盗门有瑕疵。她当即要求开发商给换新门。开发商倒是爽快,没几天就让供应商把新门送上门安装好了。可谁能想到,这扇新换的防盗门,竟会突然砸下来,把这位女业主砸成了十级伤残!女子一口气将开发商、供应商和物业全告了,索赔20.7万。法院这样判了! 在北京房山,发生了一件听起来挺离奇的事,一扇门倒下来砸伤了人,最后官司打下来,竟然是三家一起承担责任。 受伤的董女士拿到了二十多万的赔偿,但这笔钱,得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来出,开发商出大头,占五份,物业出小头,占两份。这判决一出,很多人就纳闷了,这到底是想说明白什么? 这事的根子,得从开发商那说起。当时开发商要给小区统一换新门,联系到了董女士。董女士在电话里说得很清楚,她家现在还没人住,等以后入住了再换门也不迟,现在千万别送过来。 开发商那边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可一转头,门还是照样送到了。他们把这活交给了供应商,自己就当起了甩手掌柜。 他们后来在法庭上说,自己交代过供应商把门先放到地下车库里。可这恰恰暴露了他们最大的问题:只管下命令,不管这命令执行得怎么样。 活可以包给别人干,但责任是甩不掉的。法院让他们承担主要责任,罚的不仅仅是那扇随意放置的门,更是罚他们这种只管开头、不管结尾的做事态度。 再说说物业,他们那两成的责任,真是一点也不冤枉。物业觉得挺委屈,说业主家门口的东西是私人物品,他们不好管。可这话根本站不住脚。 一扇几十公斤重,一看就没放稳当,就那么直挺挺地杵在大家都要经过的走廊里,这还能算什么“私人物品”?这根本就是个随时可能伤人的公共安全隐患。 开发商在小区里搞这么大的换门工程,物业不可能不知道。既然知道了,就应该多上点心,让保安巡逻的时候多看两眼。 可那扇门就在那放了很久,物业的日常安全检查,显然是形同虚设,直到出了事,才暴露出问题。 而董女士自己是这起事件里最直接的受害者,身体受了伤,心里也受了委屈。但法院认为,她对自己也有一份疏忽。 那天晚上她回家,走到家门口,一眼就看到了这扇斜靠在墙上的大门,那姿势一看就不对劲,很不稳定。 作为一个成年人,面对这种明显有危险的情况,最稳妥的办法是先停下来,别靠近,然后打电话给物业或者开发商来处理。 可她当时或许是急着回家,选择了侧着身子挤进去。就是这个冒险的举动,让她自己也承担了一部分的后果。法律保护受害者,但也提醒每一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尽到最基本的注意义务。 这起案子最后二审也维持了原判,开发商和物业把钱赔给了董女士。这个判决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一个非常实在的道理,生活中的安全,是一环扣一环的责任链。 开发商不能因为把工程包出去了就万事大吉,物业不能对眼皮子底下的危险视而不见,而我们自己,在面对潜在的风险时,也得多一分谨慎,少一分侥幸。 信息来源:《北京一女子换防盗门竟被砸成10级伤残,法院判了!》,汉水襄阳,2025年9月23日。
判得冤不冤?9月北京,一女子验收新房,没成想刚进门就发现防盗门有瑕疵。她当即要求
诗词格律大讲
2025-09-23 20: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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