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祖鸟与蔡国强在青藏高原炸山,李向安:不敬畏大自然不敬畏法律】
一场名为“致敬自然”的烟花秀,在喜马拉雅山脉海拔5500米处炸出一条“龙”,在网络曝光后引发巨大争议。网友愤怒称其为“地球的带状疱疹”“彩色的一坨屎”,笔者就此话题与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向安律师交流,请他从专业的角度谈谈对始祖鸟与艺术家蔡国强的看法,李律师对我说:三句话概括,不敬畏大自然,不敬畏法律,无知无畏的法盲行为。
李向安称,从大自然角度而言,青藏高原被称为“亚洲水塔”,是世界上生态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高原土壤保水性差、植被恢复周期长,野生动物对环境变化敏感度高。大型爆炸可能破坏石头上的真菌和苔藓,而这些微生物是高原土壤形成的关键。项目团队虽声称此次活动使用的是生物可降解材料,污染物排放符合国际奥委会及多国环保标准,并且制定了全链条生态保护方案:包括转移牧民牲畜、用盐砖引导小型动物离开燃放区、燃放后清理残留物并翻土修复植被等措施,但仍然避免不了对该地区环境的危害和破坏,主要就是因为这里生态脆弱,项目团队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青藏高原是世界上极少的“净土”之一,需要的是敬畏与保护,而不是干扰和破坏。拍胸脯说没问题,出了问题怎么办?危害后果一旦形成,这是无法挽救的。
从法律角度而言,项目团队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我国于202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该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和“破坏自然景观或者草原植被”,始祖鸟作为一个高端户外品牌,一直以“敬畏自然”为品牌核心理念,蔡国强作为国内知名的艺术家,高级知识分子,两者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这次的“炸山”活动很明显涉嫌违法,既可以说是知法犯法,又是无知无畏的法盲行为。正因为这样,始祖鸟和蔡国强工作室面对汹涌的舆论批评公开道歉了,但网民也不接受,有关政府部门也不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组成的专业调查组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当中。
李向安律师常说的一句话是:“是非曲直,岂能仅依立场先行判定?人之为人的尊严,恰在于以理性为尺,用是非定立场”。在他看来,敬畏即敬重与畏惧,是人们面对自然、生命、道德、法律等庄重对象时油然而生的一种情感、一种责任、一种觉悟。敬畏产生自律,自律产生良知,良知把人类纳入良善的轨道。“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无所敬畏的人往往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说句大白话,真正的敬畏不是补救,而是从不打扰,始祖鸟和蔡国强就不应该这么干,无论你是谁,谁不敬畏大自然,谁不敬畏法律,迟早会完蛋!
当然,这些都是事后诸葛亮的话。但亡羊补牢,未为迟晚,大家就把始祖鸟和蔡国强的所作所为当作一个教训吧,雪山的寂静,本身就是最伟大的艺术,不需要五彩的烟花去修饰。当品牌方删除宣传视频并公开致歉时,高原上被破坏的苔藓和土壤不知道多长时间才能恢复。自然的美,本就超越一切,最好的敬畏,是学会静静走进,不留任何痕迹。敬畏大自然,敬畏法治,举头三尺有神明,只有如此之心,人与大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才能和谐共处,共生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