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钓鱼使用“飞锚”铅坠致人重伤获刑22个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案件

刑鉴观止 2025-09-19 05:40:20

男子钓鱼使用“飞锚”铅坠致人重伤 获刑22个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案件:天津男子冯某某钓鱼时,明知周围有他人钓鱼,仍使用“飞锚”鱼竿提拉鱼线及鱼钩,“飞锚”铅坠砸中张某某左眼,致使张某某重伤。案发后,冯某某主动投案。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冯某某赔偿了张某某10万元并获得谅解。最终,被告人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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