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河南开封,李先生是服务员,月工资5000多。某天他查个税APP,发现一家毫不相干的建筑公司每月给他转4000多,持续1年,可卡里根本没钱。他怀疑信息被冒用,记者联系建筑公司,负责人称李先生姐姐曾用其卡收工资,财务图省事把他当“固定员工”上报。经协调,公司取消流水,税务部门介入调查。 李先生就是个服务员,每月拿着5000多工资,虽说不多,但他自己很满足。 有一天,李先生想着查查个税APP,看看自己这收入情况啥的。这不查不知道,一查直接把他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只见一家跟他八竿子打不着的建筑公司,每个月都雷打不动地给他转4000多块钱,而且这事居然持续了整整1年。 李先生当时就懵了,这啥情况?自己压根就没在这家公司上过班,卡里也没收到过这笔钱,这不是闹着玩嘛! 李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自己个人信息肯定是被人冒用了。他赶紧跟记者说了这事,记者一听,这还了得,立马就去联系了那家建筑公司。 这建筑公司负责人一开始还挺淡定,开始甩锅大法。 他们解释说李先生的姐姐之前用过他的卡收工资,财务那边为了图省事,就直接把李先生当成“固定员工”上报给税务系统了。 李先生一听,这算啥理由啊?自己完全不知情,就被这么稀里糊涂地“安排”了。 好在记者帮忙协调,这事总算有了个说法。 建筑公司答应取消这些莫名其妙的流水,税务部门也介入调查了。李先生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心里还是觉得憋屈得慌。 有人说这建筑公司太不地道了,为了省事就随便用别人信息,这不是坑人嘛! 也有人说李先生太倒霉了,平白无故就摊上这么个事。 还有人调侃说,这年头,个人信息就像没穿衣服似的,到处乱跑,太不安全了。 一、建筑公司冒用李先生个人信息进行个税申报,这一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李先生的个人信息无疑属于受保护范畴,建筑公司未经李先生同意,擅自使用其信息进行税务申报,侵犯了李先生对个人信息的自主决定权。 从税收征管方面,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建筑公司虚构李先生为其员工并进行工资薪金申报,属于虚假申报行为。 这种行为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使得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真实的纳税情况,影响了国 家 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建筑公司的错误在于,为了自身财务处理的便利,无视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和税收征管的规定。 他们没有认识到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也没有遵循合法合规的税务申报流程。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也对 国 家 的税收管理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建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公司侵犯李先生个人信息权益,李先生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这包括停止侵害,也就是立即停止冒用李先生信息进行税务申报的行为。 排除妨碍,消除因冒用行为给李先生在税务等方面造成的不良影响。 赔偿损失,如果李先生因为此次冒用事件遭受了经济损失,如因处理此事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建筑公司应予以赔偿。 从税收征管角度,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建筑公司虚假申报李先生的工资薪金,若导致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李先生姐姐曾用其卡收工资,这一行为是否合法?若不合法,李先生姐姐和建筑公司分别应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卡是个人重要的金融工具,具有身份识别和资金结算等功能,只能由持卡人本人使用。 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的规定。 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持卡人面临资金安全风险,如银行卡被盗刷、个人信息泄露等,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对于李先生姐姐而言,她将银行卡借给建筑公司使用,协助建筑公司实施了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 虽然她可能并非主观恶意,但客观上为建筑公司的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如果因该行为给李先生造成了损失,李先生姐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李先生因处理此事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个人信息泄露,到底该咋整呢?是靠自己小心翼翼地捂着,还是得靠加大监管力度呢?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信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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