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成都地铁事件,当事人表示:我不接受,也不理解,更不会释怀!如果诬告只要在办公室说一句帅哥对不起,那很荒诞。我已经付出了我的全部,可依旧没办法改变结局。 看见当事人说这些,我挺心酸的。维权的道路真的很难,他的工作和感情都因此没了。他表示只要求赔偿损失费5w,因为律师费就花了4w多,如果真的算起来这3年损失的不止这么多,他只是想要一个公道罢了。 诬告这件事以前有,现在有,未来还会有。当时人表示他还会考虑继续维权! 成都地铁案词条已经换成了误会,因为判决表示不是诬告。 两名女生是合理的怀疑,鞋子上面有反光的东西是客观事实,并不是臆想的,而事后也进行了三次道歉。 如果依法判决确实是这个理,大家怎么看呢
这件事其实有一个关键点,据说当晚他们聚餐过程中有过一次报警。对于出警人员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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