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结婚30年,他嫌妻子一直生不出儿子,就背着妻子在外面找了个女的,一起做

运良说是非 2025-09-16 13:46:24

湖北,男子结婚30年,他嫌妻子一直生不出儿子,就背着妻子在外面找了个女的,一起做了2次试管婴儿,前后花了30多万,哪曾想,2次都失败了,不仅钱白花了,他还被那女子缠上了,对方以吃亏为由,频繁管男子要钱,事情败露后,妻子心寒至极,她觉得丈夫平常那么抠搜的一个人,却不惜花30多万和别人生儿子,这让她无法接受。 王女士和李先生结婚30年,也是老夫老妻了,哪成想,王女士竟发现丈夫背着她在外面“借腹求子”。 30年婚姻里,王女士曾撞破丈夫的婚外情,夫妻俩险些走到离婚那一步,后来虽勉强和好,但心里的疙瘩始终没解开。 谁料到2023年5月,王女士又在丈夫手机里发现更惊人的秘密。 原来,丈夫一直嫌她没能生出个儿子,为了满足自己一直以来想要个儿子的愿望,丈夫竟不惜砸重金背着她去和别的女人做试管婴儿,前前后后花了30多万! 要说她这丈夫李先生,那平时可是个极为节俭的人,买菜要挑最便宜的,衣服破了补补继续穿,可唯独在这件事上,他像换了个人似的,花钱连眼睛都不眨。 王女士情绪崩溃了,说我买个新电饭锅你都要念叨半天,现在倒好,用咱俩的夫妻共同财产,给别人花30万生儿子? 李先生倒也坦白,说我对这婚姻早失望了,在网上认识对方后,她说想生个孩子,我想着要是能有个儿子,也算圆了心愿。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做了2次试管,可都没成功。 可这事没完。试管失败后,那女人开始频繁找李先生要钱,今天说“亏了身体”,明天说“耽误了工作”,张口就是几万几万地要。 李先生被缠得没办法,只好东拼西凑给钱,直到王女士发现端倪。 王女士气得直掉眼泪,说既然你们这是真爱,那我退出,咱俩离婚! 可李先生却跪下来求她,说我都这把年纪了,离了婚还能去哪儿?咱们风风雨雨30年,你就原谅我这一回吧。 现在王女士心里乱成一团麻。她想起结婚时李先生说要白头到老,想起这些年省吃俭用攒下的每一分钱,想起丈夫为别的女人花钱时的慷慨模样。 她不是没想过原谅,可每次看到丈夫手机里那些转账记录,她就难过。 家里人都劝王女士,说这老李是糊涂,这么大岁数还折腾,但夫妻一场,能过且过,别折腾了! 可王女士心里清楚,这不是钱的事,是30年的信任被撕得粉碎。 如今,王女士还没拿定主意。她知道,要是真离了婚,三十年的婚姻就彻底画上句号。可要是不离,这根刺扎在心里,日子也过不踏实。 有人看后吐槽,非要儿子,你是有皇位继承么,还是有千亿家产? 都要生儿子,儿子长大了光棍,然后开始骂彩礼高,结了婚接着生儿子,循环不止。 有这30w养老不香吗?这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也有人觉得,儿女双全几乎是每个人的愿望,男人稍微上点年纪就越希望有儿子,可以理解啊!不过为啥不让自己老婆试管,找别人?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夫妻间的这场纠纷?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李先生婚内出轨并与他人进行试管婴儿的行为,已构成“有其他重大过错”。王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 具体而言,李先生不仅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还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人进行试管婴儿,他的行为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远超普通出轨,属于“重大过错”。 王女士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试管婴儿费用的返还、因婚姻破裂导致的精神痛苦补偿等。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先生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人进行试管婴儿,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王女士如果要求离婚,那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对李先生少分或不分财产。 这个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未经王女士同意擅自处分,且用于非家庭共同生活目的,构成对共同财产的挥霍。 王女士可要求在财产分割时,对这部分支出予以追认或要求李先生补偿。 另外,如果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其他隐瞒财产、转移资金等行为,王女士还可主张进一步调查并重新分割财产。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齐鲁壹点 2025.9.15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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