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微信公号发布警情通报: 2025年9月12

小巷中踱步 2025-09-15 18:17:12

9月12日晚,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微信公号发布警情通报: 2025年9月12日1时16分,我局接到报警称,解放东路某饭店发生一起纠纷。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询问调查。 经查,当晚王某(女,18岁)与朋友在该饭店吃夜宵,陌生男子闵某某(男,34岁)经过其身边,摸了一下王某头部,随即引发言语争执。其间,闵某某的朋友陈某某(男,36岁)对王某进行言语侮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局对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陈某某处以罚款处罚。 --- 一个刚成年的女孩,深夜和朋友们安心吃着夜宵,竟会突然被陌生人伸手摸头。光是读到这儿,后背就忍不住发凉。这不是一句“喝多了”可以糊弄的,更不是“开个玩笑”能轻描淡写带过的。这是明目张胆的越界,是发生在熙攘夜市里一次真实的惊扰。 警方通报写得冷静,可现实往往比文字更让人窒息。难以想象当时王某的愕然与恐惧。她才18岁,可能刚刚推开成年世界的大门,却猝不及防地被上了一课——关于侵犯、关于羞辱、关于夜晚街头并不总是安全。 更令人愤怒的是,骚扰之后竟还有帮腔。同行的陈某某非但没有劝阻,反而对女孩进行言语侮辱,这是错上加错,是把轻佻变成围攻,让本已受伤的女孩陷入更深的难堪。这种“抱团”欺负人的行为,简直恶劣至极! 好在警察出手了。摸头的闵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口出恶言的陈某某也被罚款。结果大快人心,也再次印证:你的手和嘴,都不是法外之地。法律这把尺,能量出行为的边界,也能量出代价的轻重。 但惩罚只是事后补救。真正该被推上台面讨论的,是这类事件为何总在发生?根据中国妇联近年发布的报告,超七成女性曾在公共场所遭遇不同形式的骚扰。这不是孤例,而是一种现象的折射——有些人至今仍把别人的身体当作可随意触碰的物件,把公共场合当成自家客厅。 我们常说“尊重女性”,可尊重到底是什么?它不是高高在上的口号,而是最基础的边界感。是不随意打量、不轻浮调侃、更不伸手触碰。是一个成年人该有的自律,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底线。 每一个女孩都该安心地走夜路,安心地吃饭、逛街、大笑,而不必担心被冒犯。这需要法律持续亮剑,也需要我们每个人从旁注视、发声、制止。沉默就是纵容,叫停才是开始。 希望这次警方的果断裁决能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你的冒犯,代价沉重。也希望所有女孩都能被温柔以待,不必活成惊弓之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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