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一男子花44万元买下二手房,结果住了7年后,竟意外得知首任房主被谋害后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09-12 20:40:51

四川巴中,一男子花44万元买下二手房,结果住了7年后,竟意外得知首任房主被谋害后裹尸,并藏在厕所浴缸20天才被发现!男子越想越膈应,觉得原房主故意隐瞒,就直接要求赔偿!没成想对方死活不肯答应,气得男子直接起诉,而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人意外!网友:简直就是欺诈! 这事儿说起来够瘆人。龙某买的房子位于巴中市新市街,122平的大户型,2017年花42万房款加2.5万税费拿下。谁能想到这房子里头藏着这么个腌臜事?直到2024年邻居闲聊提了句"你家厕所是不是死过人",龙某才像被雷劈了似的。查监控发现首任房主张某甲1999年遇害,尸体被裹着塞进浴缸,发臭了才被发现。更绝的是,现任房主安某被邻居指认"买这房时就知道这事",但卖房时闭口不谈。 法院判决倒是挺有意思。明明安某收了44.5万,最后只退12万,相当于打三折。法官搬出《民法通则》第132条,说双方都没过错,但房子贬值了得分担损失。可买家心里憋屈啊——买房时卖家信誓旦旦保证"没出过事",现在发现是凶宅,这跟买了个定时炸弹有啥区别?更气人的是精神损失费没批,法院说"房子不是人,受啥人格权侵害"。 这事暴露出二手房交易的大漏洞。现在买房合同里,谁会特意问"屋里死过人没"?中介和卖家往往把凶宅说成"风水好""镇宅"。就像龙某后来翻出聊天记录,安某姐夫吴某亲口承认"安某买这房时就知道",但卖房时却装傻充愣。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套路,在房产中介圈早就是公开的秘密。 法律层面更值得玩味。按《刑法》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还帮着掩饰是要坐牢的。但安某狡辩"不知道",法院也没法证明她主观故意。反倒是买家得自证对方欺诈,这无异于让普通人去破案。就像搜索结果里提到的哈尔滨商铺案,租客被房东自杀牵连,法院直接说"被告已死亡不受理",可见这类案子举证有多难。 说到底,这事儿戳破了房产交易的潜规则。卖家觉得"死人比漏水强",买家以为"房子就是个壳子",中介两边糊弄。结果就是龙某这样的普通人,花大价钱买了个"心理阴影房"。要我说,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学学北京、上海的做法——强制要求二手房交易公示非正常死亡记录。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总不能拿命给黑心卖家交学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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