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税"并不是一个新税种,西汉时期,中国就有"剩女税"。 古代“人头税”,是赋

宗台过去 2025-09-12 09:40:12

"剩女税"并不是一个新税种,西汉时期,中国就有"剩女税"。 古代“人头税”,是赋税中的大头。人头税按人缴纳, 不同的人,缴的标准不一。成年人是缴人头税的主力,汉朝十五岁就是成年人,缴的人头税称为"算赋”。 这个“算” 指的是一个计税单位, 汉初规定为一百二十钱。 后世则有所波动,比如汉文帝时一算是四十钱。 最悲惨的家庭是家里有大龄未婚女儿的, 汉惠帝时规定:女子从十五岁到三十岁还不出嫁的,加倍征赋,年纪越大加收越多,最高可达五算,可谓“剩女税”。 这样做是为了让女子尽早婚配,以便多生育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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