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被污蔑地铁上偷拍”案二审维持原判:被上诉人不构成“诬告陷害”或“诽谤”

评论员王攀 2025-09-11 20:41:43

成都“男子被污蔑地铁上偷拍”案二审维持原判:被上诉人不构成“诬告陷害”或“诽谤”“侮辱”(北青报)

从二审法院的判决来看,也可以理解这个结果。

但无疑,对于当事人何先生来讲,有咽不下去的感觉。毕竟,就因为鞋子在地铁里闪光,被两名女子直接说成偷拍,然后报巡逻,报警察,打断正常生活,陷入验证和被验证的麻烦和尴尬之中。

结果想一句对不起帅哥误会你了,就翻篇了,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哪怕法律无法给何先生更多的弥补,但对于这种小仙女,就需要耗一耗,磨一磨,给一些警告。咱不说指责的时候有点胆怯了,单说这种理直气壮的样子,都是难以理解的。

我觉得,当对方说没有的时候,基本判断之下,就应该收手了。何来又是报保安,又是被拦下,又是喊警察的,想想,是不是跟那个怀疑人家偷拍,直接检查手机,没发现后又教训人家一顿的那个小仙女,其实是半斤八两呢?

是的,就得教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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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媒体人 节目主持人 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