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女子的停车位在斜坡上,开门时一边会全开,一边怎么也打不开,导致很多时候会刮蹭到旁边的车辆。她找到物业,对方让她把物业费交了再处理,结果交了钱,对方也没处理。第二年她就不交物业费了,结果对方把她起诉了,她不得已又交了物业费。后来她想起诉对方,才发现对方的法人已是被执行人,被限制了高消费。 据都市报道9月9日报道,施女士之前买的是期房,买的时候想到好停车,就把车位一起买了。 当时施女士不知道车位在斜坡上,工作人员也告诉施女士是平面的,所以这个斜坡上的车位,到施女士收房的时候才知道。 施女士从来就没想过,哪个小区的停车位会在斜坡上。 开上去后,奇怪的是,一边的门打开时,瞬间就全部打开完了,很容易就碰到旁边的车辆;另一边的门,怎么都打不开。 当记者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施女士还给他演示了一遍,确实是这样的。 就是一边的门全开,一边的门打不开这个事情,施女士在发现后就找到物业,要求对方解决,不管是退钱还是换车位,反正得给施女士解决。 物业当时看到施女士没有交物业费,就告诉施女士,你把物业费交了,我们就帮你解决。 施女士信以为真,赶紧就把钱交了,结果交了后一年多都没有解决,也不知道怎么解决。 第二年的时候,施女士就不想交物业费了,心里想,你们承诺的事情又没有办到,我为什么要交物业费呢? 最后,对方就把施女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施女士住在小区,使用车位,自然就该交物业费,毫无疑问。 施女士很委屈,说,我并不是缺钱,只是不想交钱,好让他们解决车位的问题。 后来工作人员告诉施女士,这是两回事,物业起诉你要物业费是正确的,其实你也可以起诉他们不解决车位问题,要一分为二地看,不能混淆。 施女士为了这个车位,都把房子给卖了。本想说把这个车位租给别人,但车位在斜坡上,门又不好开,打开又怕刮到旁边的车,因此一直以来就没有人租。 后来施女士想,你既然起诉我了,我就起诉你呗。自己的车位租不出去,这笔损失该谁来付?肯定得找他们,当初合同上写的就不是在斜坡上,他们显然违约了。 可是当施女士去起诉的时候,才发现碧桂园的法人已成了被执行人,被限制了高消费。 施女士瞬间无语,觉得很无奈,他们要让自己给钱的时候就起诉自己,自己想起诉对方的时候,却发现对方早就成了被执行人,还怎么去起诉?即使起诉了,也没钱给自己。 后来,记者又帮忙打电话给该公司的人,对方也只说,施女士如果要解决,那就去起诉嘛,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 1、即便对方法人是被执行人,施女士起诉依然有必要。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施女士通过起诉,能让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明确涉事公司在车位问题上的违约责任。 同时,起诉还能中断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权利人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防止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2、施女士胜诉后有拿回损失的可能性,但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如果涉事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将这些财产变现来偿还施女士的损失。 如果公司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可能暂时无法全部或部分拿回损失。不过,一旦发现公司有新的财产线索,施女士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大家觉得施女士该不该起诉对方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都市报道9月9日报道。
福建福州,产妇交了50000多元住进了月子中心,半夜睡的正香时,一名男子刷卡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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