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照:除了惩戒,更需给“回归之路”留空间? “吊销驾照后没了收入,上有老下有小要养,难道真要逼我无证开车?”后台收到的这条留言,让我想起大家对驾照吊销制度的讨论——有人觉得这是震慑严重交通违法的“利器”,也有人认为部分情况下的“一刀切”,反而可能催生新风险。今天我们不站对立立场,而是从安全治理的本质出发,聊聊驾照吊销制度是否该多一层“人文考量”。 先明确一个前提:道交法设置驾照吊销条款,初衷从不是“惩罚”,而是守护公共安全。像酒驾、醉驾、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驾驶人的行为已对他人生命构成极大威胁,吊销驾照是为了及时“移除”路面风险,这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底线,必须坚守。但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情况让惩戒与风险陷入“恶性循环”:某平台2024年交通治理报告显示,在查处的无证驾驶人员中,32%曾因交通违法被吊销驾照,其中超六成表示“不无证开车就没法上班养家”。这种“为生存铤而走险”的情况,显然偏离了“保障安全”的初衷。 有人提出“终身禁驾能否改有期”“吊销期限能否像刑期一样减刑”,这个建议值得理性探讨。目前我国对驾照吊销的规定中,终身禁驾仅适用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极少数极端情形,这类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现行规定的严肃性需要维护。但对于“未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比如累计扣分超12分后拒不参加学习、驾驶拼装车辆上路等,现行吊销期限多为2-5年且无减免空间,确实可能让部分以驾驶为生计的人陷入困境。 就像一位货车司机曾留言:“我因疲劳驾驶被吊销驾照3年,家里两个孩子要上学,父母要治病,没了驾照就没了工作,总不能真让一家人喝西北风。”这种情况下,若能建立“吊销期间表现良好可缩短期限”的机制,比如通过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服务、定期学习交通法规等方式积累“减免积分”,既保留了惩戒的威慑力,也给了驾驶人“改过自新”的动力,或许能减少“破罐破摔”的无证驾驶行为。 还有人建议“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同步”,比如驾驶人因交通犯罪被判刑,吊销驾照期限与刑期挂钩,出狱后即可恢复驾照。这个思路的核心是“避免双重惩罚导致回归社会困难”。现实中,确实有驾驶人刑满释放后,因驾照仍处于吊销期无法从事驾驶相关工作,最终又走上无证驾驶的老路。若能让“服刑”与“驾照吊销期”并行,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也帮助刑满人员更快融入社会,减少对社会稳定的潜在影响。 当然,讨论“优化驾照吊销制度”,绝不是要削弱法律的震慑力,而是要让“安全”与“民生”找到平衡点。比如可以明确:所有减免政策都必须以“彻底整改、不再违法”为前提,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驾驶人,仍需从严处理;同时,针对以驾驶为生计的群体,可联合人社部门提供“吊销期间技能培训”,帮助他们临时转型其他工作,避免因“断收入”陷入生存危机。 交通治理的终极目标,从来不是“罚得越重越好”,而是让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能“安全出行、体面生活”。驾照吊销制度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守住安全底线,用得不当则可能催生新风险。未来,若能在“惩戒”与“疏导”之间多一些精细化设计,既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也给他们留一条“改过自新”的路,或许才能真正实现“减少违法、保障安全”的初衷。 你对驾照吊销制度有哪些看法?是否遇到过类似的现实困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也别忘了关注公众号《自由阳光安全君》,我们会持续关注交通治理中的民生问题,和你一起探索更科学的安全管理方式。
吊销驾照:除了惩戒,更需给“回归之路”留空间? “吊销驾照后没了收入,上有老
雪巧的职场
2025-09-08 0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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