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事后诸葛亮”逻辑,偏离安全管理本质 “只要管理到位,就不会有事故;出了

雪巧的职场 2025-09-08 06:21:01

别让“事后诸葛亮”逻辑,偏离安全管理本质 “只要管理到位,就不会有事故;出了事故,就是没到位”——这种听起来“无懈可击”的逻辑,细想之下满是“马后炮”的影子。事后用结果倒推责任,忽略事故中的客观变量,反而让安全管理陷入“唯结果论”的误区。 2023年,中部某建材厂遭遇极端强对流天气,厂区临时搭建的物料棚被狂风掀翻,未造成人员伤亡。可事后复盘时,监管方却以“未提前加固物料棚”为由,认定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但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当地历史最大风压值远低于此次极端天气,企业按规范设计的加固措施,本就无法抵御超预期的自然灾害。这种“事后找补”的认定,让企业安全负责人直言“再细致也防不住突发风险”。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2022年东部某电子厂。车间一台精密设备突然故障停机,排查发现是核心部件存在极细微的制造缺陷,该缺陷在出厂检测和日常维护中均无法通过常规手段发现。可事故认定时,“设备维护不到位”的结论仍被提及,理由是“若增加更高级别的检测频次,或许能提前发现”。但按《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要求,企业已落实规定的维护检测流程,额外增加检测不仅不符合规范,还会大幅增加运营成本。 “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的论调,错在将安全管理等同于“绝对零风险”。事实上,《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核心是“降低风险”而非“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涉及自然因素、技术局限、人为偶发等多重变量,并非单靠“管理到位”就能完全规避。 值得欣慰的是,部分地区已在调整事故认定思路。2024年初,南方某省发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指引》,要求调查时需区分“可控风险”与“不可控风险”:若企业已严格落实法规标准要求,事故由不可预见的突发因素导致,不再简单定性为“管理不到位”,而是聚焦于优化应急响应机制。新规实施半年,当地企业主动上报潜在风险的数量同比提升40%,安全管理的重心也从“事后追责”转向了“事前预防”。 安全管理的目标,是让风险可控、事故可防,而非追求“零事故”的绝对化神话。少些事后的“诸葛亮式指责”,多些对过程的客观评估,才能让安全管理真正回归“防隐患、保安全”的初心。 如果你在安全工作中遇到过“事后倒推责任”的情况,或有优化事故认定的见解,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也别忘了关注公众号《自由阳光安全君》,我们会持续带来安全管理的深度解读与实用干货。本质安全管理 现场管理漏洞 安全事故复盘 安全生产漏洞 安全生产问责 安全生产评价 安全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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