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就别生?江西,赵先生的女儿即将迎来大学生活,赵先生准备一个月给她1500元的生活费,可女儿坚持要一个月3000元,因为这件事,女儿及妻子不惜与赵先生反目成仇。但以赵先生的收入,扣除房贷和生活开销,顶多能给女儿1500元,女儿不理解,甚至放言:没钱别娶妻生子了! 据新派新闻9月3日报道,江西的赵先生在近日里即将面临女儿要上大学的事情,他是一名普通职员,每个月的收入是4000元,外加奖金一个月能拿到6000多一点。 值得一提的是,赵先生是住在城里的,他们一家三口生活在一套一百多平米的商品房内,但是直到现在,赵先生的房贷依然没有还完,他每个月要独自负责2000元的房贷和其他必要支出2500元,因为他的妻子并没有工作。 在女儿媛媛没有上大学之前,这样的收入还算能够应付过来,但这一切随着媛媛升入大学后,变得窘迫起来了。 媛媛从小过着被赵先生富养的生活,赵先生也是希望女儿以后可以有贵族气质,只是在上了大学后,媛媛希望父亲可以给他一个月3000元的生活费,她解释说需要做美甲、逛街、聚会等活动。 她表示这些加起来最低也要3000元,听了媛媛的解释,赵先生苦口婆心的劝导媛媛,说她的那些消费有些确实没有必要。 对此媛媛非常不理解,她表示她的同学也都是每个月3000元的生活费,因此她觉得自己不能比同学差,还对赵先生怒吼:“没钱就不要生孩子!” 听到这样的话,赵先生心都寒了,他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多年努力为孩子打拼,尽可能的给孩子最好的生活,却换来了她这样的奚落和歧视,为了得到支持,他转头看向自己的妻子,却没有想到妻子的回答让他如同一盆水浇头了一样:“没钱别娶妻生子。” 而媛媛在看到母亲也向着自己的时候,更是非常理直气壮了,她表示自己不能比自己的同学差,无论如何她都要父亲给她一月3000元的生活费。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赵先生所遭遇的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力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从这条法律条文,父母身上的抚养责任只针对未成年子女以及成年但没有生活能力的子女,比如残疾人等。 媛媛已经到了读大学的年纪,她的年龄明显已经到了法律规定的成年时期,加上她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能力,因此赵先生没有义务要继续富养媛媛,甚至可以让媛媛自己挣钱养活自己。 当然基于民情,赵先生可以选择给媛媛一些生活费,但没有必要一定要按媛媛的要求来。 那么作为妻子和家人,应当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呢?像本案中的妻子和女儿,不仅不理解赵先生,甚至还责骂赵先生,这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从这条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到,赵先生的妻子和女儿在赵先生没有能力实现媛媛的愿望时,她们采取的行为不是理解赵先生,而是用错误的价值观讥讽他,这显然是不正家风,且不利于家庭文明建设,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赵先生的妻子和女儿这样的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作为妻子,她不应该指责丈夫,她具有和赵先生一起努力分担家庭生活的责任,而不是嘲笑歧视自己努力赚钱的丈夫。 最终,媛媛和赵先生找了调解员,在说出自己为什么发生家庭纠纷后,调解员认真的给媛媛解释了赵先生的难处,并给媛媛普及了一些法律知识。 虽然媛媛对于父亲不能拿3000元生活费给她的这件事依然有些生怨,但她已经知道了父亲的难处,家庭矛盾最终和平解决。 大学生一个月到底需要多少生活费?您怎么看?
江西,一女大学生因生活费问题与父亲发生争吵。父亲认为一个月1500元的生活费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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