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将车辆放在超充站充电,谁知去结账时竟被要求支付546.85元,而其中

雷雷说趣 2025-09-02 16:49:48

上海,一女子将车辆放在超充站充电,谁知去结账时竟被要求支付546.85元,而其中的充电费才108.45元。女子联系客服询问为何多收,客服表示多收的是超时94分钟的车位占用费。女子不服,认为收取超时占用费不合理,且并没有任何的提示,于是将车企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超时占用费。没想到法院会这样判! 据海报新闻8月31日报道,去年10月31日晚上,顾女士开着一辆新能源车去某酒店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在到达酒店后,顾女士将车停在了酒店停车场的超充站充电。 本来顾女士预估会议时间不会太长,可没想到会议时间竟然被延长了1个半小时。等到顾女士赶到停车场扫码结账时,却发现费用竟高达546.85元。而其中电费才108.45元,其余的则是超时占用费。 顾女士认为这笔超时占用费的收费不合理,因为车企没有进行显著提醒超时,也没有提醒超时后要挪车,这属于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与车企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顾女士将车企告上了法院,要求车企退还438.4元的超时占用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车企未能尽到告知义务,那么就没有理由收取顾女士的超时占用费。 但是车企辩称,在充电APP软件上,会实时更新充电的状态以及超时的状态。 可顾女士不认可,认为不是每个人都能时时刻刻盯着手机的,车企可以通过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的方式进行提醒。 而且对于超时的收费标准也不明确,明明超时94分钟,可车企却采取分段式的收费方式,导致超时51分钟收费163.20元,而超时43分钟却要收取275.20元。 顾女士认为,车企的超时提醒不符合要求,且收费不合规。 法院怎么判? 法院调查发现,车企已经设置了提示充电完成和超时占用的提醒,消费者不仅可以通过官网查询,APP查询,也有手机短信提醒。 其次,根据顾女士的充电记录显示,其已经出现多次超时占用充电桩的行为,而且第一次超时占用费已经被车企免除,之后顾女士也支付过超时占用费。 由此可见,顾女士对于超时占用费应当是有清晰认知的。 经调查,在顾女士的车辆充电时,旁边的两个充电桩有4辆车进行了排队充电。由此可见,充电桩的需求量很大。如果都像顾女士这样长时间占用充电桩,就会导致其他车主无法完成充电。 车企为了保证其他新能源车主能够有效的使用充电桩,而对超时占用充电桩的车主进行惩罚性收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第三,《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4条规定,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也就是说,车企对于超时占用费的收取,应当制定相应的超时收费标准,且收费要公平合理。 可是目前国家并没有对充电桩的收费标准以及超时占位费进行统一收费标准,所以各大车企拥有自主定价权,只要价格不是严重超出合理范畴,应当予以支持。 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了顾女士的诉请。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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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6

用户10xxx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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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00:35

还有活路?油车可以50升油箱加70升油,电车却要时刻关注手机,并练出刘翔速度来才行[捂脸哭]

雷雷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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