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超充站超时被收438元,起诉车企后法院这样判
2024年10月,顾女士在上海酒店开会时,将车停在超充站充电。因会议超时,她取车支付时发现总费用546.85元,其中充电费108.45元,94分钟超时占用费438.4元(51分钟163.2元、43分钟275.2元)。
顾女士认为车企未“显著通知费用”,也未“有效通知挪车”,要求退还超时费,协商未果后起诉车企。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称,自己开会时无法关注手机,车企未及时告知超时,且未明确标明超时费递增费率。
一审法院判车企收费合理,驳回顾女士诉求。顾女士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据《民法典》指出:顾女士与车企存在充电服务合同,她超时占车位属违约;车企提交证据显示,顾女士此前有多次超时缴费记录,且曾被免过一次超时费,说明她知晓收费规则;车企还通过官网、APP、短信等充分告知了费用与超时提示,收费也未过高。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清扬
这是那个公司高管,想的按闹分配,之前应该也是闹过一次了。
幸福树图文
这一点油车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