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女子参加公司聚餐,因为想提早回家,却被保安队长打断7根肋骨,鉴定为重伤

大大的瓜 2025-08-25 23:45:03

杭州,一名女子参加公司聚餐,因为想提早回家,却被保安队长打断7根肋骨,鉴定为重伤!女子:我和他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样打我?老板:他喝多了,把你们当成过来闹事的,出于自身工作性质动手了,理解一下!

鲍女士是一家保洁公司的主管,因为他们工作表现不错,老板奖励他们团建。大家从下午下班一直喝到晚上8点多,鲍女士的儿子担心鲍女士喝多了,主动说过来接她。所以儿子到了酒店后,鲍女士就跟大家说自己要先回家。

可是她刚走几步,就被保安队长拉住了,他说聚会还没结束,你怎么能先走呢?

鲍女士连忙解释说儿子来接她了,而且家里还有点事情,自己先走。

可保安队长却把鲍女拉住,让她不能扫兴,再喝一会儿。

而鲍女士的儿子看到母亲被拉住,就让保安队长放手,却没想到被保安队长掐住脖子。

鲍女士眼看儿子被打,就上去拉保安队长的手,却没想到彻底激怒了保安队长,只见他拿起桌上的一个东西朝着鲍女士头上砸去,血都流了出来!

儿子看鲍女士被打了,赶紧冲上来,又被保安队长秒杀!保安队长抡起椅子直接把他砸倒在地,还用脚踢他。

鲍女士见状,又上去保护儿子,而保安队长已经打红了眼,根本没有人能拦得下他,虽然有人拉架,但他依然对着鲍女士不停输出。鲍女士被踢了数十脚,当场晕死过去。等鲍女士。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病床上!

无缘无故被打,鲍女士实在委屈,她找来调解员帮忙!鲍女士说:“我头上被缝了六针,脾脏碎裂,肋骨断了7根,我儿子也被打了,我就想讨个说法!”

据医院的诊断结果,鲍女士全身淤青,触目惊心,已经达到了重伤二级。她不明白保安队长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自己和保安队长平时并没有过多交集,甚至很少有过谈话,更谈不上冲突?

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公司老板,可老板给出的解释听起来让人难以信服。老板声称当天聚会保安队长高兴,就喝多了。当时鲍女士准备走的时候,队长已经酩酊大醉,错把鲍女士当成过来闹事的,于是出于自身工作性质前去阻拦,下手稍微重了一点!

老板的意思是,希望鲍女士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闹大了不好了!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保安队长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鲍女士构成了重伤,所以保安队长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这已经不是原谅不原谅的事情,保安队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就算鲍女士选择原谅,保安队长也要被公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 保安队长还要承担民事赔偿!《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也就说,保安队长要赔偿鲍女士和她儿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2、保安队长如果真的喝多了动手,是不是能免除法律的处罚呢?

我国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醉酒不是法定的免除责任事由!

就像醉酒撞死了人,也要接受刑事处罚。如果喝酒了就不处罚,那社会就乱套了!而且成年人就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酒品差,就应该少喝或者不喝!

最终老板表态,公司可以先承担鲍女士的医药费,这让鲍女士稍微宽心意见,但是对于喝酒闹事打人的保安,她认为公司还是要进行处理!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喝醉酒打人,纯属胡说八道!喝醉了怎么不打自己?打断七根肋骨痊愈了以后也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必须严惩保安队长!

也有网友说,如此残暴,是否公司领导觉得鲍女士提前走不给他脸色呢?没有领导暗许,一般的保安队长是不敢对中层干部撒横的!

还有网友说,老板说话也有问题,难道多喝酒了就可以随便打人?认为用钱就可以解决?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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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与夜互消长 富与贵难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