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我一个人背着包,去北京玩,走到前门大街,看到一位特别漂亮的女子,时至今日,仍然觉得,她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女人。 我追着她,走了两条街,直到她进入一家酒吧,这才恋恋不舍,回到之前的地方。 北京的天,下起雨来,比南方还雾蒙,茫茫的、劈头盖脸的、浇豆子似地往下落,待到雨后初霁,整个城市宛若新生,低垂的彩虹、焕然一新的建筑、滚动着水珠的叶片,鲜活、明亮。 前门大街有“百年商街”的誉称,坐落于北京中轴线上。 我不知道那女子是谁,更不知道她是哪里人。 在她迎面走向我的那一刹那,我被那张望向身边人的灿烂笑脸所吸引。 他俩边走边聊,能看见彼此眼中的对方。 女子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从白色小背心上衣、从齐臀的牛仔裙里裸露出来。 在雨后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玉质光泽,我脑海闪现一个词“冰肌玉骨”,自清凉一夏。 想触摸她的心,抑制不住。 女人微胖,目测一百三十斤左右,高,不过一米六五。 那些肉肉,非常听话地聚中在她的胸部,及臀部。 我最先注意的是她灿烂的笑,其次,是她上下晃动的胸脯,最后,才落到她会跳舞的屁股上(从迎面擦肩而过,到我转身,追着她走),一切,身不由己。 我想,幸好,我不是皇帝,我要是皇帝,比唐明皇还荒唐。 自那以后,我的审美观发生了天翻地覆地变化,从白、瘦、幼,转跳到微胖、阳光、健康的大女主身上了。 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写到,女人的姿色如何,倒在其次,最紧要的是要有“态”,有媚态,媚态生成即尤物。 妩媚妖佻、扭捏作态不叫美;聪慧狡黠、自然健康才叫好看。 此后,再也没碰到令我心动到追着跑的女人啦。 (图片豆包生成)
出去玩一趟和认识八年的朋友闹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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