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亮证女事件再通报,处理了两个人就够了?还差得远。 2025年8月16日,广西防城港那份关于"亮证女"的通报一出来,网上又热闹了。 侯某某被行拘,她丈夫黎某——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的二级消防士,因为没看好自己的行政执法证,不仅挨了党内警告,证也被收了注销。 这结果看着挺利落,但总让人觉得像吃了顿没嚼烂的饭,心里有点不舒坦。要说清楚这事儿,得先琢磨琢磨那本证。行政执法证不是超市会员卡,不是说家里人随便就能拿去用的。 黎某作为消防人员,手里的证是用来查隐患、管安全的,是公权力的一种象征。可到了实际操作里,怎么就成了家属手里的"硬通货"? 去年山东有个交通执法员,把证放家里,结果他儿子开黑车被查,掏出爹的证想蒙混过关,最后父子俩都受了处分。这种"证随人走,祸从家起"的套路,怎么就屡禁不止? 关键还是有些人把"公家的权"当成了"自家的脸"。黎某说"没妥善保管",这话说得轻描淡写,可背后藏着的是对规则的不在乎。 就像单位的公章,能随便扔在家里让家人拿去盖吗?肯定不行。 可换成执法证,有些人就松了弦,觉得"不过是个小本本"。这种心态才是最危险的——把公权力的凭证当成普通物件,就难怪会出乱子。 再说说处理的讲究。侯某某行拘,黎某党内警告,证件注销,这三步棋看着挺稳,但细究起来还有点模糊。 比如这证是黎某主动给老婆的,还是侯某某自己偷偷拿的?这两种情况性质差远了。 要是主动给的,那就是故意滥用职权,性质比"保管不当"严重得多。 前两年江苏有个市场监管干部,明知道妹妹要去跟商户吵架,还特意把执法证给她带着,结果被直接撤职。同样是借证,处理力度不同,难免让人觉得标准有点弹性。 最让人不舒服的,是那种"我有人"的派头。视频里侯某某掏出证时那股子横劲儿,嘴里说着"我老公是消防的",这跟早年间"我爸是李刚"的嚣张劲儿,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说到底,都是想靠公家身份压人。可现在的老百姓不吃这一套了,你越耍横,大家越盯着看,最后往往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就像去年四川那个城管,跟小贩耍威风说"我就是法",视频传到网上,自己先被停职了。公众反感的从来不是某个职业,而是那种把职权当特权的傲慢。 其实管理执法证的规矩早就有了,明确说不能转借、不能乱用,可为啥总有人顶风作案?问题可能出在"平时没人管,出事才处理"的漏洞上。 有些单位发了证就完事,既不教怎么管,也不查用得对不对,就像给了司机钥匙却不管驾照一样。 黎某所在的消防救援站,平时有没有定期查证件在哪?有没有跟家属讲过不能碰这证?这些环节跟不上,光靠事后处分,只能治标不治本。 更值得琢磨的是,这事儿能不能成为个警醒,让所有手里有证的人都绷紧一根弦。 比如给执法证加个"电子锁",扫码能显示是不是本人在用,就像现在的身份证核验一样;再比如单位定期跟家属搞个"廉政小课堂",讲讲哪些红线不能碰。 这些办法不算难,关键是有没有真把"防微杜渐"当回事。就像家里的门锁,平时多检查,就不容易被小偷钻空子。 现在大家盯着这事儿,不光是看侯某某和黎某受了啥处分,更想知道能不能借这机会把漏洞堵上。毕竟,谁也不想哪天办事时,突然冒出个人亮个证说"我有人"。 公职人员手里的证,该是照亮公平的灯,而不是吓唬人的棒。什么时候大家都明白这个理儿,这种"亮证耍横"的闹剧,才能真正歇菜。 说到底,这事儿就是面镜子,照出了少数人对权力的糊涂认知。处理两个人容易,难的是让更多人明白:公家的证,姓"公"不姓"私";手里的权,是责任不是特权。 这道理说起来简单,真要刻在心里,还得靠平时多敲打、多监督。毕竟,规矩这东西,松一尺就可能乱一丈,只有盯得紧、管得严,才能让每本执法证都用在该用的地方。 信息来源:“亮证女”事件再通报,问责处理就当不留死角 2025-08-16 17:57·澎湃新闻评论
小区住了这么久还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女生!
【3评论】【44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