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15岁女孩与同村同班14岁男同学一起回家,途中被对方性侵未果,而后杀害

闻花听叶 2025-08-18 19:10:21

云南曲靖,15岁女孩与同村同班14岁男同学一起回家,途中被对方性侵未果,而后杀害、丢在路边。事发后,家属悲痛万分,希望凶手受到严惩! 据悉,15岁女孩小花(化名)系家里的老二。 由于父母平时在外打工,懂事的小花就一个人待在家里,比较听话,也不爱外出玩耍,在家中一待就是两年。 今年7月6日,小花的女同学叫小花外出玩耍,小花便跟着对方到了对方的堂哥家。 那天晚上有十几个人在小花女同学的堂哥家,其中还包括小花另外几名同班同学。 小花与女同学在女同学的堂哥家中待了大概一个小时后准备回家。和小花系同村且是同班同学的蒋某主动提出送两人回家。 蒋某先是将小花的女同学送回家,而后又送小花回家。 哪曾想途中,蒋某起了色心,欲强行与小花发生关系。 小花当即进行反抗,结果被蒋某一把掐住脖子,活活掐死。 事后,蒋某将小花的尸体拖行了两百多米,听到有车路过的声音,就把小花的尸体扔在了路边。 有两个孩子碰巧路过,看到了小花的尸体,告诉给了自己的家长,案发。 据悉,案发第二天蒋某便被警方带走,蒋某的家属曾跑到小花家中,但是被小花的家人轰走。 另据小花父亲介绍,小花与蒋某虽然是同村且是同班同学,但是平时没有任何交集。 事发当天回家路上,蒋某还在问两个女生作业怎么做,两人因此没有防备。尸检结果显示小花系窒息死亡。 目前,小花的遗体现在还摆在殡仪馆,案件警方仍在侦查。家人都希望蒋某能受到依法从重严惩。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气愤,也希望凶手受到严惩!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蒋某构成何罪? 蒋某欲强行与小花发生关系,毋庸置疑已经涉嫌强奸罪,因为小花的反抗未能成功,属于未遂。 蒋某因为小花的反抗,而后恼羞成怒将小花杀害,又涉嫌故意杀人罪。 蒋某的两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独立的罪名,依法应当进行数罪并罚! 2、蒋某不会因为年龄而免责,但最高只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岁起,故意杀人罪则是12岁起。 具体到本案,案发时蒋某已满14周岁,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因蒋某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还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强奸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最高都可能判处死刑。 但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即“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因蒋某未满18周岁,同样不能对蒋某适用死刑。 也就是说,蒋某最高面临的刑罚只能是无期徒刑。 3、子不教父之过,发生这样的事情,蒋某的父母难辞其咎! 虽然我国并没有监护人失职罪,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蒋某的父母应当赔偿小花父母相应的损失。 4、最后,据《中国儿童防性侵十年观察(2013-2023)》显示,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包括亲人、邻居、老师、父母的朋友等。 小花的案件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云南一女孩被同班男生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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