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诊疗史”岂能成为暴力犯罪的“护身符”?|鱼眼·探问】今年1月,家住深圳的李黎(化名)刚走出地铁站的她被一名陌生男子强行抱住亲吻。嫌疑人次日即被抓获,但最终,李黎等到的是一纸鉴定通知书——对方因“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障碍”,被认定无刑事责任能力,送医几天后便被家人接走。
李黎的恐惧并非孤例。8月10日,相似的梦魇在江西南昌以一种更为惨烈的方式上演。19岁的女大学生刘某某,在某景区内被一名有“精神疾病诊疗史”的男子席某某持剪刀刺死,同伴施某被刺伤。目前,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从深圳到南昌,两起案件,因一个共同的标签——“精神疾病”,引发了公众对安全感的焦虑。 当“有病”成为暴力行为的注脚,当司法鉴定可能导向“免责”的结局,一个尖锐的问题摆在全社会面前:如何平衡受害者的公道、公众的安全与精神病患者的权益?“精神疾病诊疗史”又该如何避免沦为暴力犯罪的“护身符”?([原创]记者:林翎;编辑:惠天骄;实习生:刘玉娴;审签:周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