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

娱记烂番茄 2025-08-16 09:29:27

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手费,我们好聚好散。”但于文凤拿钱后,转头就把周星驰告上法庭。

周星驰与于文凤长达13年的情感纠葛,始于粉丝仰望,终于法庭对峙,其间的爱恨情仇远超普通恋情,成为香港娱乐圈一段充满争议的往事。

于文凤并非普通影迷。

她是香港地产大亨于镜波的幼女,家世显赫。

14岁观看《审死官》时,便被周星驰独特的银幕魅力俘获。

一次铜锣湾酒吧偶遇,她难掩激动索要签名,却只换来星爷的冷淡回应。

命运的转折发生在地产酒会上。

于镜波察觉女儿心意,主动引荐。

这次正式会面,为两人关系埋下伏笔。

起初交往平淡。

1997年,周星驰因美国签证受阻求助,于文凤虽未能借父亲之力,却另寻途径成功解决。

这次相助让星爷对她刮目相看。

然而,周星驰对私生活的保护近乎偏执。

1998年冬,两人兰桂坊用餐后遇狗仔,他瞬间与于文凤拉开距离,形同陌路。

媒体大肆报道,双方均沉默以对。

此后行踪更为隐秘,仅有一次被拍到骑自行车同行,画面难得流露一丝温情。

1999年同游日本被拍,恋情彻底曝光。

但公众场合,周星驰仍刻意与于文凤保持距离。

更令于文凤心寒的是,2000年拍摄《少林足球》时,周星驰与赵薇传出牵手绯闻,他依旧不予置评。

哥哥的提醒“你能获得什么?”促使于文凤重新审视这段看不到未来的关系。

一次在周星驰山顶豪宅共赏维港璀璨夜景时,星爷提议送自行车作圣诞礼。

于文凤却趁机提出关键要求:不要礼物,要周星驰投资物业利润的10%作为佣金。

周星驰点头应允。这个口头承诺,日后成为撕裂两人的利刃。

此后,于文凤成为周星驰的“隐形军师”。

凭借敏锐商业头脑,她为星爷策划了多项成功投资:旺角店面、尖沙咀物业,以及2004年斥资3.2亿购入的“天比高”项目。

港媒估算她助其赚取近10亿财富。

她不仅打理财务,还助其学英文闯好莱坞,为其电影宣传奔走,堪称全方位“贤内助”。

隐忍近10年后,2007年12月,周星驰罕见地在公众场合主动牵起于文凤的手,态度坦然。

媒体更捕捉到她腹部微隆疑似怀孕。

然而,周母随后受访称儿子忙于拍戏“很少见到女友”,令外界疑窦丛生。

尽管周星驰破例澄清并再次被拍共进晚餐,这段关系仍在2010年终结。

周星驰还给了于文凤2100万分手费。

分手原因众说纷纭,无名分与周母态度是关键。

分手后不久,于文凤便与百亿富豪廖骏伦交往。

2012年,她一纸诉状将周星驰告上法庭,追讨当年口头承诺的7000万佣金。

这场官司旷日持久。

法庭上,周星驰辩称那是“热恋情话”,无法律效力。

于文凤则冷然否认,称若以女友身份索款会“多加两个零”,强调此为商业约定。

周星驰也表示她的帮助是自愿。

官司几经波折,于文凤数次上诉均败诉。

2020年11月,香港高院最终裁定口头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

败诉仅三个月后,于文凤便与廖骏伦注册结婚。

值得玩味的是,于文凤本身坐拥数亿身家,投资眼光独到。

她执着追讨7000万,早已超出金钱本身。

这更像是对13年隐忍付出、无名无分青春的一种追索,是对那段最终镜花水月感情寻求的交代。

她要的或许不是钱,而是那逝去的13年。

而周星驰,这位喜剧之王,其感情世界始终如谜。

他姐姐曾透露,星爷选择于文凤是因“她愿付出大量时间”。

这或许揭示了他在感情中的特质——渴望陪伴与付出,却难以给予对方期盼的公开承认与归宿。

始于粉丝仰望,终于法庭对决,13年情路只留下无尽唏嘘与一场价值7000万的遗憾。

主要信源:(新浪娱乐——于文凤追讨周星驰千万佣金案败诉 须向周支付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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