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做律师的朋友,这个座椅案为啥车企一点责任都没有?
他的回答让我觉得太有道理了,他说如果这次车企承担了责任给了赔偿,后面就刹不住车了。
孩子留在车上被闷死的也可以去起诉了,好像车企也没提醒。
这样下去车企得把车辆所有的作死方式撸一遍,还不一定能穷尽,其他企业也举一反三参照执行吧。
看电视眼睛近视了起诉卖电视的,走路鞋子崴脚了起诉生卖鞋的,吃鱼被卡到刺了起诉买鱼的,上学没学好起诉老师……
说句邪恶的,女孩和先天不足的孩子会大大减少。
有网友表示:有个问题就是坐骑的设计有没有缺陷,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如果有,车企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当然主要责任还得是监护人,但由于车企自身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也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我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家里如果有两个孩子并且都比较小的,要考虑买232座椅的车子,223的照顾孩子很不方便,自己兼顾不到位就别怪别人了。
这个椅子如果真的是二排调节空间导致后排正常坐姿的人发生伤害事故确实车企或者改装的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