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一男子离世后,留下600多万元的遗产,但没有留下遗嘱。而此时,男子的妻

沛山评生 2025-08-15 16:18:51

湖北黄石,一男子离世后,留下600多万元的遗产,但没有留下遗嘱。而此时,男子的妻子和继女则想要继承这笔遗产,但遭到了男子亲生儿子的坚决反对。 无奈之下,继女一方只能告上法院继承遗产,法院这样判了!(信源:极目新闻 2025-8-15) 程先生和姚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妻,当初,姚女士带着年幼的女儿小雅(化名),嫁给了育有一子小刚(化名)的程先生。 程先生打拼多年,积累下不少财富。 可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夏天,他被确诊白血病。 这消息如晴天霹雳,让一家人慌了神。之后的日子,姚女士和小雅守在病床前,对程先生悉心照料。 可病魔无情,同年12月,程先生还是离开了人世。 处理完后事,清点遗产时,大家才发现,程先生留下的房产、股票、基金等,加起来足足有600多万元。 因程先生走得突然,既没立遗嘱,也没留下任何关于遗产分配的嘱托。 就当姚女士和女儿小雅主张分遗产时。 “你女儿又不是我爸亲生的,凭什么分遗产?”小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在他心里,自己才是父亲血脉的延续,这些财产理应都归自己。 可姚女士却觉得委屈,她和程先生是合法夫妻,这么多年,程先生更是把小雅视如己出,陪她成长,供她读书,小雅早就和亲生女儿没两样,当然有继承权。 几次协商,双方互不相让,气氛越来越紧张,话也越说越难听。 原本还算和睦的一家人,如今一见面就剑拔弩张。 最终,姚女士带着小雅,一纸诉状将小刚告到了法院。 对此,有人说,“小刚这纯纯白眼狼啊!他爸活着的时候咋不说小雅不是亲生的?人家姑娘陪他爸走过最后日子,他爸也疼了十几年,现在就认钱不认情,冷血!” 也有人认为,“不是亲生的就是不是亲生的,法律认抚养关系,但搁谁身上能甘心把亲爹的钱分给外人呢?” 法院会怎么判呢? 1、法院介入调查后发现,自程先生和姚女士结婚以来,程先生确实把小雅当作亲生女儿疼爱。 比如说,在小雅小的时候,程先生陪着一起完成作业;长大后,小雅考上大学了,程先生又送她读大学,甚至到了毕业,还操心她的工作。 而且,程先生在世的最后那半年里,小雅和母亲俩更是衣不解带地照顾着他。 种种细节,都证明了他们之间深厚的父女情。 2、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程先生生后的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姚女士应当分得其中的一半,而且,其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程先生身后的遗产。 3、《民法典》第1127条明确规定,配偶、子女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上述可知,程先生与姚女士结婚后,对姚女士的女儿小雅视如己出,陪她成长、供她读书,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所以小雅当然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 小刚的阻止,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硬要院方去判决,这事当然能够解决,但可能由此导致姚女士一方同小刚之间的情分彻底被斩断。 所以,院方通过对小刚和姚女士进行释法说理,消除他们心中的芥蒂和困惑。 又通过拉家常,让他们彼此回忆程先生生前的点点滴滴,提醒他们别让逝者寒心。 一番劝解后,姚女士一方先松了口:“我们也不是非要多少,能保证基本生活就行。” 小刚也不再坚持,承认小雅该得的那份不能少。 最终,在院方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小刚一次性支付姚女士母女137万元,其余财产归他所有 。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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