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瞿秋白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名叫杨之华,他找到杨之华的爱人,向他表白自己的感情,谁料他称之为竞争对手的男人竟然成全了他俩。 1924年6月11日,《民国日报》同时刊登了三则启事:沈剑龙宣布与妻子杨之华离婚,瞿秋白宣布与杨之华结婚,沈剑龙与瞿秋白声明结为好友,这三则启事并排出现,在上海滩引起轰动。 瞿秋白当时33岁,已是上海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左翼文化圈的核心人物,杨之华24岁,是他的学生,已婚并有一个女儿瞿独伊,她的丈夫沈剑龙是富商之子,整日沉迷于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夫妻关系早已形同陌路。 转折发生在1924年春天,瞿秋白的前妻王剑虹因肺病去世,杨之华主动承担起照料瞿秋白生活的责任,两人在共同的悲伤中相互慰藉,感情逐渐升温,但这段师生恋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在那个讲究“从一而终”的年代,有夫之妇与他人相爱被视为大逆不道。 瞿秋白没有选择暗中交往或私奔,而是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直接找沈剑龙摊牌,1924年5月,他约沈剑龙到萧山一处茶馆,开诚布公地说:“我爱上了你的妻子,她也愿意跟我在一起。” 令人意外的是,沈剑龙听后沉默良久,然后说:“我配不上她,你比我更适合。”三人在萧山闭门长谈了三天三夜,最终达成协议:沈剑龙主动提出离婚,不要任何财产补偿,还同意与瞿秋白做朋友。 6月15日,瞿秋白与杨之华举行婚礼当天,沈剑龙特意送来一张自己身披袈裟、手捧鲜花的照片,背面题字“借花献佛”,意思是自己配不上杨之华,愿意将她托付给更优秀的人。 这场婚姻体现了三个知识分子对待感情的理性态度,瞿秋白亲手刻制了“秋之白华”印章作为定情信物,将一枚金别针刻上“赠我生命的伴侣”送给杨之华,而沈剑龙此后终身未娶,1943年在苏州一座寺庙出家为僧,法号“大休”。 舆论的压力如潮水般涌来,保守人士指责他们“道德沦丧”,进步青年则支持他们“追求真爱”,面对非议,瞿秋白带着新婚妻子离开上海,到苏州工作避风头。 最大的阻力来自传统家族观念,杨之华的前公公沈定一坚决反对这门亲事,甚至禁止外孙女瞿独伊与生母见面,小独伊曾天真地对继母说:“我有两个妈妈,一个是你,一个在上海死掉了。”这句话让人看到传统观念对新式婚姻的绞杀有多残酷。 这段感情最动人的地方不是浪漫情节,而是三个人的坦诚与担当。瞿秋白没有隐瞒真实感情,沈剑龙没有纠缠报复,杨之华也没有逃避选择,他们用理性和尊重化解了本可能引发血案的三角关系。 1935年,瞿秋白在福建长汀被国民党军队俘获并处决,临刑前写下“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杨之华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绝,从此终身未再嫁,独自抚养女儿。 新中国成立后,杨之华花了20年时间四处打听,最终在1955年找到了瞿秋白的埋葬地点,将其遗骨迁葬到福建革命公墓,她在墓前放了一束白色菊花,这是瞿秋白生前最喜欢的花。 沈剑龙也没有忘记这段往事,1960年,他在苏州寺庙圆寂前,留下遗言:“我这一生最正确的决定,就是成全了秋白和之华。” 在感情与道德发生冲突时,我们是否有勇气直面矛盾?沈剑龙的退让是无奈妥协还是更高层次的爱?在那个讲究“三从四德”的年代,他们能够超越占有欲,用理性处理情感纠葛,这种做法即使放在今天也并不多见。 或许真正的爱不是占有,而是成全,当一个人明白自己无法给对方幸福时,选择放手也是一种深沉的爱,这三个知识分子用他们的人生选择,为我们诠释了什么叫做“爱而不得时的体面”。 信源:秋之白华:杨之华心中的瞿秋白. 光明网
1924年,瞿秋白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名叫杨之华,他找到杨之华的爱人,向他表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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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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