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逆子,算是白养了!一早看到一个奇葩新闻,看客们赶紧来看:被告小刘曾照顾年过八

庚黑星君 2025-08-15 02:38:45

这逆子,算是白养了!

一早看到一个奇葩新闻,看客们赶紧来看:

被告小刘曾照顾年过八旬的张大爷和李大妈夫妇长达4年时间,后来张大爷病重,离世前放心不下患有失智症的李大妈,便向小刘转款10万元,委托小刘照顾好李大妈。

张大爷去世后,二老的独生子小张向小刘单位举报小刘,导致小刘被所在单位开除。小张还要求小刘返还10万元。

法官非常认真,经调查,2018年,从事银行工作的小刘因工作关系结识两位老人,应张大爷的请求,小刘第一次向二老提供了帮助。后来小刘看老人生活十分不便,便时常看望老人,为他们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一坚持就是4年。4年里,小刘不仅为老人提供生活上的照顾,为他们购买生活用品、药品等,还经常带自己的孩子去看望和陪伴两位老人,让二老享受天伦之乐。

判决书中,法官秦运瑞融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充分的说理论证,并赞扬了小刘尊老爱老、助人为乐的善良品德,最终,依法驳回了小张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儿子小张的主张未得逞。

为了将该新闻说清楚,笔者又查询了“AI智搜”:

八旬张大爷与患失智症的老伴李大妈,其独子小张长期疏于照料(年探望不足3次),因家庭矛盾被父母两次立遗嘱剥夺继承权。银行职员小刘因工作结识老人后,无偿照料4年:代购药品378次、陪诊就医、带子女陪伴老人填补情感空缺,老人手机紧急联系人设为小刘。老人将其备注为“闺女”。

小刘是女,对二老来说是“外人”;小张是儿子,是二老的亲人,亲儿子还赶不上外人亲呢。

不说别的,“代购药品378次”足以说明小刘的付出了。小张在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居然还好意思对小刘的付出全盘否定,这真的是缺德他妈给缺德开门了。打嘴,说错了,小张尽赡养义务的,一年看父母不足3次。

妈妈患失智症,儿子一年看父母不足3次,这儿子真的孝顺了。这儿子难不成是在为国家从事秘密工作,不方便回家?如此默默奉献倒也说得过去。

真的奉献国家的人也不会做狗咬吕洞宾的事啊,对照顾自己父母的人居然反咬一口,又是向人家单位举报,又是向法院告人家,这TMD还是人做的事吗?

好在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了逆子小张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日报的新闻话题老人给外人10万照顾老伴儿子急了用得好,亲儿子不照顾老人,“外人”照顾了,亲儿子就急了,就怕“外人”抢自己的财产。

话说,父母的财产就一定是儿子的吗?法律没这个规定,父母的遗产可以给任何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见,父母的遗产一定给儿子(子女),没有这个说法。

实际上本新闻事件中,儿子小张“被父母两次立遗嘱剥夺继承权”。

这个新闻不复杂,但背后蕴含的精神那是博大精深的。比如这个10万元,张大爷向小刘转账10万元,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张大爷还是有一定积蓄的,养老钱没被儿子啃光,老了有一定积蓄是非常重要的。

“银行职员小刘因工作结识老人”的信息看,二位老人是有退休金的,这是正常的逻辑。没有积蓄,没有退休金,银行人员很难认识到老人(有退休金的老人很喜欢去银行对对银行卡信息,顺道和过去的同事唠唠嗑),这是可以理解的。设想一下,如果老人没积蓄,没退休金,没碰到小刘,那日子得多惨啊。还好,晚年遇到一个好“闺女”。

说难听点,老人没积蓄,没退休金,不要说碰到好人了,连骗子都见不到。

这个新闻事件得出的经验就是,老人一定要有自己的积蓄和退休金,靠山山会倒,靠儿儿会跑,但自己的退休金不会跑。

不要以为靠自己攒存款,儿子就会孝顺,本新闻事件中的儿子小张认为存款天经地义是他的,他赡养不赡养都应该是他的。我工作接触过的案例中,父母攒下的钱和房被儿子啃光后,反过来求儿子给生活费的不要太多了。老人的尊严是什么?是自己掌握经济独立。不掌握经济独立,从自己子女手里讨生活,那和乞丐没有区别。

所以怎么说呢,趁自己能缴社保的时候缴上社保,社保才是自己最亲最可靠的儿子。人老了,什么药都可买到,但后悔药是买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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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珠岸王子

珠岸王子

2025-08-15 04:31

在中国最大的社会福利就是社保,就是最低档水平,也比养十个儿子方便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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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黑星君

庚黑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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