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主持人问高晓松:“你恨老狼吗?”高晓松咬牙切齿地说:“我恨,《同桌的你》他赚了800万,却给了我800块。”
高晓松这家伙,书香门第出身,爸妈盼着他成龙成凤,他倒好,一门心思扎进音乐里,书都不念了。在清华混的时候,还跑厦门大学体验生活,结果遇上个姑娘,俩人一眼对上,就谈上了。可姑娘想让他别玩了,好好过日子,高晓松不干,于是两人就散了。
后来,大地唱片公司的黄小茂找上门来,说要整校园专辑,高晓松二话不说,推荐了《同桌的你》,但有个条件:得让老狼唱。黄小茂一听,行!老狼这就跟捡了个大便宜似的,一唱就火了。这歌一出,全国都炸了,老狼立马成了明星,赚了个盆满钵满,800万到手,可高晓松呢,就拿了个零头800块。老狼后来还一直唱这歌,钱是越赚越多,可高晓松呢,一分没再多拿,俩人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高晓松心里头那个梗啊,一提这事儿就乐不出来。主持人问:“老狼那儿,你恨不恨?”他龇牙咧嘴地说:“恨啊,《同桌的你》他挣了800万,我就捞着800块。”他觉得,这歌是他写的,结果就拿了个零头。可老狼不这么想,他觉得高晓松也因这歌火了,没他唱,还不一定咋回事儿呢。这歌不光让老狼的事业上了天,还顺道把他的婚姻也给解决了——清华毕业那会儿,他就靠这歌把要出国的女友给留住了,俩人最后还成了。
一首《同桌的你》,把俩人的命都给改了,但也让他们的哥们儿情谊裂了缝。高晓松和老狼这事儿,到现在还被人津津乐道,成了乐坛的一段佳话,也是段让人唏嘘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