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55岁老光棍,娶了二婚大妈,考虑到2个继子女都已成家,自己老了他们也不会管,便偷偷瞒着妻子立下遗嘱,把房子留给了侄子。男子死后,妻子发现房子不能住了,一怒之下将侄子告上法庭!
55岁的周杰是山东青岛本地人,一辈子没结过婚,人称“老光棍”。他早年在当地一家渔业公司工作,因一次意外腿部受伤致残,走路略有跛行,后来提前退休,靠微薄的退休金和父母留下的老宅度日。周杰父母早逝,只有一个侄子周志勇,是他哥哥的儿子,从小与周杰走动较勤,周杰对这个侄子颇为看重。 李红霞,48岁,是周杰的再婚妻子。她是二婚,前夫因病去世,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年成家。儿子在青岛开发区从事货运工作,女儿嫁到了即墨区,平时各自忙于生活,与李红霞联系不算频繁。李红霞自身在一家社区超市做收银员。 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于2020年登记结婚。 周杰与李红霞结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在周杰的老宅里。起初,日子过得还算和睦。李红霞勤快能干,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对周杰的饮食起居照顾得细致周到,周杰腿部不便,李红霞每天都会帮他按摩,减轻疼痛。 然而,周杰心里始终有个疙瘩。他看到李红霞的两个继子女成家后,对李红霞的关心有限,更别说对自己这个继父了。他担心自己年纪越来越大,身体又不好,万一哪天卧病在床,继子女不会真心照料。加上他觉得侄子周志勇是自家人,从小就跟自己亲,将来养老送终还得靠侄子。 2021年春天,周杰趁李红霞回女儿家小住的机会,独自一人带着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来到青岛市某公证处,立下了一份遗嘱。遗嘱内容明确:自己名下位于青岛老城区的老宅,在自己去世后,全部由侄子周志勇继承,与他人无关。公证处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公证,制作了公证书,周杰将公证书小心翼翼地收好,从未向李红霞透露过此事。 李红霞对周杰立遗嘱的事一无所知,依旧悉心照料着他的生活。她偶尔会跟周杰提起,等两人年纪再大些,就把老宅简单翻新一下,方便居住,周杰每次都含糊应着,心里却另有打算。 2024年冬天,周杰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李红霞悲痛不已,忙着处理周杰的后事,周志勇也赶来帮忙,前后跑前跑后,这让李红霞心里稍感安慰。 后事处理完毕,李红霞准备继续在老宅居住,毕竟这里是她和周杰共同生活过的地方。可没过几天,周志勇就拿着公证遗嘱找到了她,告诉她按照叔叔的遗愿,这栋老宅现在归自己所有,让李红霞尽快搬出去。 李红霞如遭雷击,她怎么也不敢相信,与自己共同生活了三年的丈夫,竟然会偷偷立下这样的遗嘱,把她扫地出门。她试图与周志勇商量,希望能继续住在这里,哪怕只是暂住一段时间,但周志勇态度坚决,说这是叔叔的遗愿,必须按遗嘱执行。 几天后,周志勇开始催促李红霞搬家,甚至换了门锁,让李红霞进不了门。李红霞又气又急,觉得自己三年的付出付诸东流,满心委屈。她想到自己无家可归,一怒之下,将周志勇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定遗嘱无效,自己有权继续居住在老宅。 法院受理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理。 法院判决依据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注:本案中虽未直接适用此条,但明确了继承人范围,本案中李红霞作为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但周杰通过遗嘱处分了个人财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现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院认为,周杰所立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清晰明确,且经过公证处公证,符合《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时,涉案的老宅是周杰在与李红霞结婚前就已拥有的财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杰对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有权通过遗嘱将其赠与任何人。 李红霞作为周杰的配偶,虽然在周杰生前对其尽了照料义务,但周杰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了处分,该处分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此,周志勇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合理合法。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红霞的诉讼请求,确认周杰的遗嘱合法有效,涉案房产由周志勇继承。
对此你怎么看?
江苏人生
三年就想要人家房子?老头可精明着呢
十八笔画 回复 08-07 18:14
你从哪里看到在婚三十年,
用户10xxx28 回复 08-13 18:11
一江苏一青岛,自媒体胡说八道而已
用户14xxx21
文中只是说了女主单方面为了这个家庭和配偶的付出,如果只是单向付出,她为何再婚?从法律上讲男主处置自己的婚前财产没错,但从道义上来讲应该给妻子分点!实际上女主也并非无家可归,二婚前自己的房子呢?
龙的传人 回复 07-13 21:57
说得对,房产是男方婚前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上说他有权利把遗产转给他侄子,没毛病!只不过从道义上来说,人一死就把婶子赶出去不太厚道
用户18xxx77
再婚的男人你别信,除非在他生前给你足够多的钱,想他的遗产?想多了吧
1902968
女主才51岁,对房屋有居住权,前夫侄儿想真正继承房产要再等几十年
牛头山的野牛 回复 07-13 08:17
这个没有新闻里面的没有提到有居住权,你说的是它后面贴的微博新闻和这个没有关系,贴的微博的这个是江苏的再婚30年,这个是青岛的。
李华
自己处置自己的房产!为什么没考虑你!
土衛十五
只要是结婚,婚前没有公正的财产,结婚后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可以继承,或着分到一部分,
慧眼看世界 回复 08-03 11:07
想啥呢?
聊哥 回复 08-12 16:53
我作证你说的不对
游龙16-6-19
白嫖三年,真没必要再嫁
用户14xxx48 回复 07-17 01:59
结结婚三年,男的没付出,女的会跟他?
就事论事
过了!侄子继承房屋合法,但在女主有生之年不能驱逐女主!
财源大展De唐源
婚姻除非生下子女,才算是真夫妻,没有子女的顶多算是搭伙过日子,二婚更是如此
用户15xxx65
嫁是想去白嫖
燕双鹰
白照顾你三年?难道不应该分出来一间房子给人家继续居住吗?或者留点钱给人家,非要着急赶出去?
用户15xxx12
道义上应该让她在此住到老死,死后收回房产,这侄儿太不地道了,毕竟是池婶。
用户18xxx15
假如这个女的没有其他可居住的地方,这个侄子就不能把她赶出去。她虽然没有继承权,但是有居住权。
踏雪寻梅
如果女的对男人不错,最起码应该让女的居住至老。侄子不应该绝情让女的马上搬离。
李文太
自己有家,怎么说没地方住?
用户10xxx36
我确得财产处理没有错,必竞一起共同生活只有三年,如果共同生活时间长,必须顾及配偶的居住权。
用户74xxx42
法院应酌情二八分配,给老伴二成
用户10xxx48
讲故事
西瓜的心是红的
老头够狠的,一点情份都没有。
用户18xxx16
白嫖三年。白用三年保姆。
柳暗花明
因为做了亏心事,所以……
映山红
二婚夫妻都不可能一心一意
博大沉雄
老光棍舒服了三年,也赔偿女人的滋味了,不过老头很精明做的对,点赞👍
用户12xxx69 回复 08-08 23:54
老头死没良心,还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