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贪心惹的祸!”云南文山,“亿万富翁”入股一矿山后,发现矿山入不敷出,无法运转,提议股东再投钱,未果后,自行拿出200万元将矿山运作了起来。因为效益较好,其他股东眼红,要求分红,遭拒后,其中一股东开车将“亿万富翁”撞伤后,又拿刀连捅“亿万富翁”数刀,导致“亿万富翁”当场死亡。事后,涉事股东自首,但是最终仍被判处死刑,涉事股东不服,随后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据悉,目前最高院已经下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来源:环球网、开屏新闻等)
据悉,男子王某拥有多个锰矿、铁矿等矿产,系当地有名的矿老板,除了矿产,家里还有石场、房地产等产业,资产亿万。
16年前,王某从一矿产5个股东手中买了10个点的股份。入场后,发现矿产入不敷出,加之铁矿价格下跌,认为受到了原股东的欺骗。
虽然如此,王某知道如果将矿场运作起来,会有不错的回报,便召开股东会,让原5个股东投钱。怎料,原5个股东一个也没来。
随后,王某便自行投入200万元,并与原股东协商好,如果赚钱了就先把自己的200万还了。 而在王某的运作之下,矿产最终转亏为盈!第一个月就赚了400多万。
原股东坐不住了,便要求王某分红,但是却遭到了王某的拒绝。一名马姓股东在与王某争执过程中,还弄断了腿。
对此,马某说是被王某和王某的工人打的,但王某家人及工人却说是马某自己不慎摔倒弄断的。
因为投了50万元,一分钱也没拿到手,马某认为王某霸占了公司,再加之过程中断了腿,对王某怀恨在心。
随后,不久的一天,跟踪王某的车辆,将王某撞伤,而后持刀连捅王某数刀,导致王某不幸死亡,而后自首。
警方介入后,遂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马某立案调查,而后移送检方审查起诉。由于王某家属对案件事实存疑,怀疑是有人雇凶杀人,案件一波三折经过数次退回补充侦查。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马某的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是自首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非“应当”!
2022年,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的起因、量刑情节、行凶手段、危害后果等,认为马某“罪大恶极、不可饶恕”,最终对其适用死刑!
同时由于王某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核定王某家属提出的合理损失后,判决马某赔偿王某家属丧葬费、车辆损失费等共计6.8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马某不服随后又提起上诉,2022年底,二审法院审理后,最终维持一审原判。
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是说判了就执行死刑,而是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247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26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据悉,目前,最高院已核准了马某的死刑,并下发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最后,对此不少人说,人都没了要钱还有什么意义?都是贪心不足惹的祸!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如文中所说,约定赚的钱先还回200万,第一个月赚了400万,200万拿回去还剩200万,自然应该分红,无非就是比例问题,拒绝分红肯定起纠纷。另外,这个事情也有点逻辑不通,原先只占有百分十的股份,凭什么做主管理,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股份大的拥有表决权及日常经营管理权。正常的处理方案应该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先拖着,等到经营不善时,凭借资金优势以及优先购买权收购他人的股份,再来投资改造,矿场在那边,反正不会跑走。作为一个长期经营此方面的矿老板,不应该是这样的操作。
简单,不管过程有什么曲直,不想分红给别人,别人当然不干!你作为小股东同意吗?多少要分点!完全不分就是霸占公司。但凡你能分点,小股东还指望着你呢!会去下刀?大概率以出了钱为理由霸占公司,太霸道!好一个死老板。
真实的案例,几个人合股投资煤矿,结果就是挖不出煤,钱用光了协商再投钱,除一人愿投外,其它人都不投,直接放弃。结果后来投资的那人发了财,几个合伙人想分钱,结果就是分文未得。
赵东煌
百分之十的股份想要独吞整个矿山,想想就知道他有强大的势力和霸道,不过在那个年代能够玩矿的没有善茬,其他老股东肯定不能善罢甘休,!事情做绝了大概率就是有命挣钱没命花,谁来都不好使。
a 磊
你就不能等它倒闭了再收购股份吗?
往事随风 回复 12-28 09:56
倒闭后,你能买,别人也能,最好是入点小股,坐等倒闭,倒闭后安排空壳公司人过来买,因为你也是小股东,开会时容易知道卖家的底线,
45678 回复 往事随风 12-28 11:13
可以
海阔天空
该判死刑,立即执行,这样的不想投入光想分红,没有啥出息气!
一修天下 回复 12-28 08:58
说好有收益先还两百万,后面要分结果他觉得前面股东投资的都不算,一分不给
用户10xxx06 回复 12-28 08:39
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文章里三言两语你就信了?资源开采除非那种大型的国央企参与的其他小矿那个在当地不是黑白均沾?
原来是梦一场
所以说人狂必有人收
红仓 回复 12-30 19:48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用户12xxx82
这就是善恶终有报
红仓 回复 12-30 19:47
唉,人死了。
逍遥哥哥
能干矿场的哪有几个嚷碴子?最早哪个不是打打杀杀拼出来的……
红仓 回复 12-30 19:49
过来人啊。
总有刁民想害朕
你故意杀人了,被判死刑然后忏悔了想要免死,可惜咱们国家不是一神教,忏悔就能免罪的。
红仓 回复 12-30 19:49
死刑在本世纪内都不能取消。
老树
说实话,开矿的有几个不狠的。所以,资源收归国有,没毛病;中国是人民的国家,希望是这样。
用户10xxx32 回复 12-28 15:33
国家队和私人企业,对于你我普通人来说一样的,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利益分配出了问题,矿场怎么都有一劫,原股东不能运作企业,是被迫不能运作,大亨入股就能运作,杀人者八成也是拿钱办事,老套路
红仓 回复 12-30 19:50
听说水也是矿产资源
用户17xxx88
利润400万投了200万剩下的200万不应该按比例分吗?
热土 回复 文明牛 12-28 14:38
都说了不算股权,盈利后先拿出来
文明牛 回复 12-28 11:47
不是这么算的新投入200万算新占股权 设置可以多要
文武先森
应该分红
为你点赞
任何事情都不要感情用事!此亿万富翁可以给以前股东一些钱买下他们的股分,否则,即使赢利,至少应该股金多少分红的!
姚剑
正常,人为财生鸟为食亡。
哈七派
资本的原始积累,就是这么血腥
邱家军
有一天我带刀去找老板就是想要他命的,还好他叫了几个人都住了我,我就报警了[滑稽笑],在他店里就是打起来我也要带走一个
红仓 回复 12-30 19:54
带走一个不行,最起码的让他们集体消户。再练练刀法。
神哥哥 回复 12-29 10:11
同道中人
花雨满天
我一下就联想到了:这个股东马某,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就是个黑社会的。占了资源开矿做股东。经营就不会搞。其它股东类似。50万也拿不出。正常情况,矿挣钱了,确实要把账先还了,况且还是为了运转赚钱投的钱。分红后面有的是,不急于一时。就是黑社会的,只会打打杀杀,就是暴力抢钱。
全球鹰 回复 12-30 00:21
你这个想法不太对啊。不是逼到一定程度上,没人动刀。都知道杀人偿命,所以没有大仇恨谁会不要命去杀人?能让人不要命也要刀了的人,其中必有因果。
红仓 回复 12-30 19:55
彻底的查查各资本家的历史。
阳春白雪
利欲熏心,无法无天,自取灭亡!
ssong
一个月就赚400万的生意 5个人不愿意凑200万?只能证明一开始就是个套了 [哭笑不得]
一个有态度的人
没有这个王某一份不赚,现在好了
强哥 回复 01-01 12:05
人家没有资金运作,不代表你有点钱就可以买10%股权就可以把公司霸占了
红仓 回复 12-30 19:56
剩余的都是其他资本家的。
天涯
所以他死在这两百万上面。你承诺先回本后要分红,结果你不分。或者你直接买断他们的股份自己干。
闲庭信步听风雨
有那个公司前脚是入不敷出,一开始赚钱就分红的?这不叫正常经营,叫杀鸡取卵。一个拿着10%的股东,是没权力管理公司,可是90%的原股东也是把矿场弄的入不敷出了啊。说实话,,旷工跟的是给发工资的人,又不是跟股东。
三防牛老大
谋财害命
无聊上网玩玩
矿老板没有不心黑的,十年前我老家那些煤老板抢煤打得头破血流是家常便饭。工人受重伤就想着怎么搞死。
浪子天涯
[doge][doge][doge]
成绩似汗
立马分红,矿场又转不动了
贝纳迪诺cc
几百亿的矿产大上市公司拿不出几百万投产🙈🙈🙈🙈🙈🙈🙈🙈🙈
夜雨听芭蕉 回复 01-01 21:56
哥们儿,合伙做生意,风险都你担,别人干收钱,有这好事儿?你干不,前边赔钱,这才第一个月挣点钱,窟窿不堵了!?
liang
老板可以用其它方法把赚钱撸走,做亏本帐,只剩一点分给其他股东。
武汉一把刀
普通人能搞矿?
天星
开车撞伤人还,持刀行凶,杀了人,不判死刑都不行,性质太恶劣了
用户10xxx70
没有合作精神,
一壶满城春
骗来的凯子却被霸占了资产,这找谁说理去?
漂流瓶
应该也不是神马好鸟
奋斗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还有脸起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蓝山
他投了200万啊,没有他投这200万,早就倒闭了
大飞
这个有股份分一点可以,但几个没有投资运作,应该稀释股权,毕竟是人家运作起来盈利的,杀人偿命那更加不容置疑!
用户54xxx37
撞门的,撞开了门拿了东西还想要房子。人家不就鱼死网破了!什么实力势力在生命面前都是平等的。命不是自己的,钱也就不是自己的了!
土B南波万
投200万一个月挣400万不是很正常吗?我昨天上午花两块钱买了一双手套去搬砖,一天就挣了200块,一天就能翻一百倍,我骄傲了吗
人生如梦 回复 12-31 20:35
你买把刀抢了几十个w你才有资格骄傲
老叶
玩矿那不是普通商人吧!
清风明月
赚了400万,按照合同不是应该自己先拿200万,然后再分红吗?
龙堂小飞 回复 12-30 15:45
前期投的一成让你吃了么?
华为苹果我都用 回复 12-28 18:55
话说按文中意思如果不投这200万,你也赚不到400啊……让投资不投 挣了又想分哪有这种好事
不二
开始让人入股投资,以为黄泥当金子卖了,后来发现真的是黄金后悔了,又想来分钱了!
全球鹰 回复 12-30 00:26
呵呵,你想的太简单。
中国龙
杀人时不是不怕死吗?怎么判死刑就不一要上诉吗?
邱家军 回复 12-28 17:00
错了,有一天赌博老板合伙赢了我的钱,我报警,钱还了,可是
星汉灿烂
公司不分红 风险很大 如果你发行股票不分红,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元宝
山西的那个什么最大民营企业的李老板不就是因为金钱债务的纠纷,被同村的发小给开枪了。老李被杀了以后,好像老李的儿子还娶了一个大明星当媳妇儿,后来又离婚了,结果小李又成了老赖了,不知道下文如何
王大爷
好多牛逼人物啊!第一个月盈利就分钱,不留点资金运作?工人吃矿渣生存?
tb9253483_22
16年前都被嘎了,那来的16年后的亿万富豪,小编真能扯
用户10xxx78
小股份,但是人强硬,懂经营管理,漠视了股东利益造成悲剧,有点为富不仁,得不偿失悔之晚矣。下次注意吧。
佛系人生
我有个侄子空手套白狼,用自己的名办个采矿证叫几个人投资了六十多万实际花费三十万,拖个几年不算帐说亏了,股东知道我侄子心黑独吞拿他没办法,就这样一步步把股东挤掉,多行不义必自毙!
大肚
你见哪个公司盈利一个月,就分分红,起码一年才分一次,而且前面的负债不还了?现在经营不需要投入吗?
shjun1
都是贪心惹的祸
用户95xxx96
强行10个点收了个公司
用户18xxx96
这下好了,剩下三股东躺赢
似曾相识
云贵川佬合伙做生意出点人命是常见的事
39欧阳成功
前有周祖豹,后有王某某。
缘来是你
每一个好人,都想着霸占
般若波罗蜜
做生意千万别合伙!
命运的主宰
两个都死了,不知道谁亏了
唯心
能做矿山的有哪一个是善人?
微笑的天空
都不是好人
庸郎
一个人就把股东大会开完了。
登峰造极
我想说如果有道理可以打官司,没有必要杀人吧!
陨月破晓
这些看看就行,别当真
水火不容
国家的矿
一只虎
在美国肯定没有什么我,可惜了
笑看天下风云
说得乱七八糟的
九天之上
先不论经济股权纠纷,怀了故意杀人必定要死。
国国
这种矿老板一般都有背景
用户40xxx92
好了另外几个股东
黒城
很显然死者势力大,腿折了应该就是被打的,不然哪里来的那么大都仇恨
万事如意
钱真好啊,反过来不和解就硬拖着吧。
用户39xxx39
挣了400万应该够还200万了,一分钱不分起了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弄断了腿,然后杀人,都不是善茬,狗咬狗一嘴毛
(_灬三石
黑吃黑
谢挺疯
欺人太甚
37
自细看看文章中交代的背景事件,这几个股东差不多都是黑色会背景,事件无非就是抢夺霸占不服暗杀的一系列发展。
用户10xxx14
这帮网🐶在讨论什么呢?!!生意上的对错,不影响对主观杀人犯判死刑!
用户18xxx92
山区人,野蛮劲更足。瞬间不及眼耳,就可能出现危机,挣的也算刀口舔血的行当
想说啥就说啥
跟有钱人干,最后你只有死路一条!
我从U星来
入不敷出,然后自己追加两百万就起飞了,两百万是买黄油的
蛋不是这么扯地
都不是善茬,先把别人打断腿
RISING
地下资源和矿产不都是国家的吗
铁血丹心
10%的小股东有经营权吗
嘻嘻哈哈
事实不可能有写的这么简单。
ZL
这种都涉黑,赚钱了剩下的钱就应该分红,想独吞被刀了
魑魅魍魉
这刑法的232条真她妈滴扯淡吧 故意杀人罪 还来个情节较轻
tb9253483_22 回复 红仓 01-01 22:58
不算 没证据
红仓 回复 12-30 19:57
内功高手隔空把人家打死了算不算杀人。
软饭协会冠军
活该死,凭着10%股份抢公司
清风
一个瘸子你以为你不自首你还能逃跑得掉?以为自首就能免死,这个恶人打得一手好算盘。
勇气
弄断了腿就一笔带过了。好多逻辑不通顺啊,凭啥不分红还搞条腿。
神浮云
都不是什么好事鸟,死有余辜
ZHV1539
有一点不明,一个大老板被杀,被告人除了死刑,民事赔偿部分为啥只有丧葬费加车辆损失费,才6万多?
红色警戒ra2
被害人有前因过错,即使你多追加投资和精力,也不能成为不给其他股东分红的借口
A清风
按比例分红合适
蒙了你傻的卫校
昨天才有文章说这个亿万富翁欠钱不还才遭此报复。。。两个自煤体,谁拿黑心钱了?
许仙
这么有钱都舍不得请两个保镖,这下好了,人没了钱还在
默默的看你装13
取死有道,贪婪带去一条狗命,有啥好说的
蝴蝶君
这特么什么狗屁编辑,编的狗屁不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