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男子发现18岁的女儿非亲生,状告妻子索赔230000余元,妻子却反骂他

小峰聊社会 2024-12-16 14:12:41

广东东莞,男子发现18岁的女儿非亲生,状告妻子索赔230000余元,妻子却反骂他“没良心”,孩子是婚后7个月出生的,领证时就告诉他自己怀孕了,他不介意才结婚的,根本没有隐瞒,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2024年12月15日《12月14日报道,广东,男子发现抚养18年的大女儿竟非亲生,将妻子告上法庭。妻子:结婚前我就跟他说过。法院:补偿5万元给男子》)

一段看似平凡的婚姻,在18年后因一次亲子鉴定而掀起轩然大波。顾先生(化名),一位常年在外务工的男子,与年轻漂亮的黎女士(化名)相识于2006年,两人一见钟情,迅速领证结婚。然而,这段婚姻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婚后仅7个月,黎女士便生下了大女儿小古,顾先生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喜悦中。几年后,二女儿的诞生更是让这个小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顾先生常年在外的务工生活使得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更让他心中打结的是,大女儿出生的时间始终让他心存疑虑,他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

终于,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黎女士提出了离婚。顾先生更加确信妻子对不起自己,于是找到姐姐,让她瞒着妻子给两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令他震惊不已:大女儿并非他的亲生骨肉!

面对顾先生的质问,黎女士却反问道:“你真没良心!我领证的时候就告诉你我怀孕了,那时候跟你还没发生关系,你心里没数吗?”顾先生愤怒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自己多年来的抚养费、精神损失等共计23万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黎女士坚称自己在婚前已经明确告知顾先生自己怀孕的事实,并且两人是基于此信息选择继续结婚的。而顾先生则坚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一事实,否则绝不会与黎女士结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如何看待这起案件呢?

关键在于黎女士是否在婚前明确告知顾先生她已怀孕。如果事实如此,并且顾先生早就知道这一情况,那么他的索赔请求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双方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并有相互了解对方基本情况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黎女士确实在婚前告诉了顾先生自己已经怀孕的事实,并且两人基于此信息选择继续结婚,那么可以认为顾先生是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

经过综合审理后,法院认定黎女士需要向顾先生赔偿损失费5万元。同时,离婚后小女儿归顾先生抚养。这一判决意味着,尽管黎女士声称婚前已告知怀孕的事实,但法院在综合考虑双方行为模式及交流记录后,仍认为她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顾先生虽然揭开了婚姻的谜团,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场婚姻谜团终于随着法院的判决而尘埃落定。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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