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儿媳要和丈夫离婚,一向对她好的公公却拿出900多万的欠条,让儿媳和儿子还钱,儿媳一下傻了眼,才知道是丈夫背着自己和公婆签了欠条,儿媳:当初说好的都是赠与。公婆却告上法院,要求加上利息、律师费还款1000多万,儿媳拿出一份证据,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广州日报)
2017年,程潇潇认识了张天龙,他家庭条件好,父母开公司的,恋爱时,他出手大方,没多久,两人就结婚了。
婚后,程潇潇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她的公婆对她非常好,经常出钱帮助他们维持这个小家。
公婆不仅为他们出资购房、买车,还给他们家用,甚至给钱帮他们还贷,公婆的慷慨曾经让程潇潇一度觉得受之有愧。
从2018年7月开始,公公每月都会给张天龙转11000元,让他还贷。
程潇潇很感激,有了公婆的帮助,她们小夫妻俩的生活才会没有那么大的压力。
而且,公公对她也是很偏爱的,只要是程潇潇和张天龙闹矛盾,公公都会站在她一边。
一次,公公还和程潇潇说,你要是给我儿子生小孩,生了小孩吧,我悄悄给你100万让你留着,我知道我儿子将来吃光用光了,你自己的钱我帮你留住啊。
程潇潇非常感动,这样的公公简直太少有了,除了亲爹谁会这么掏心掏肺的为你着想啊。
然而,程潇潇最终还是和张天龙过日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丈夫真的是撑不起这个家。
家里如果没有公婆支持着,就靠他的话,两人就得喝西北风。
程潇潇发现她和张天龙在好多事情上都有着很大的分歧,他总想着即时享乐,很少考虑以后的事。
而程潇潇想着不能总靠着公婆帮助,自己也得有能力撑起这个家,如果哪天公婆不管他了,那这个家怎么办?
而张天龙有时会因为一些琐事和程潇潇争执不休,甚至在一些问题上表现出极度的固执和自私。
渐渐的,两人之间的问题越来越多。
终于,在结婚5年后的一天,程潇潇提出了离婚。
就在两人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程潇潇猝不及防的事情。
公公拿出了一些欠条让她和张天龙还钱,而这些钱竟有900多万元。
而且,公公还让他们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都还了,加起来1000多万。
程潇潇一下子傻了眼,哪冒出来这么多借条?
她发现公公拿出的借条都是张天龙签的,而张天龙什么时候签的借条,她竟一点都不知道。
这下子,程潇潇才反应过来,这么多年一直向着自己的公公,翻脸比翻书还快,原来他们一家子早早都算计好了。
在法庭上,程潇潇听着公公在一笔一笔的算账,本金943万、利息43万、律师费210万……
她听到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说: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些欠条,也不知道张天龙和公婆签下这么多的借条。
程潇潇表示,这些借条应该是公婆和张天龙恶意串通后编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她在离婚时承担债务。
1、公婆拿出多张借条,要求程潇潇和张天龙还钱以及利息、违约金。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公公拿出借条,2021年张天龙签了多张借条,包括购买房屋的定金100万,房屋中介费65000元,首付款、车位费155万,130万元借条,200万借条,43万借条。
甚至,还有每月还贷的11000元的借条。
借条中还约定,逾期不还还要支付违约金。
公婆认为借款发生在程潇潇和张天龙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应当还款。
2、程潇潇拿出一份证据,表示这些钱都是公婆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程潇潇拿出和公婆聊天记录,公婆在给他们转账时,从来没提过是借款,从表述上看都是赠与。
而且,一次婆婆为了让张天龙减肥,还说等他瘦下来就奖励50万,给他转账。
程潇潇认为,而今,公婆突然拿出这么多借条,让她还钱,就是居心不良。
3、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公婆为张天龙和程潇潇购房出资是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但没有明确表示这些钱是借款,应该视为赠与。
另外,公婆并没有拿出证据证明和程潇潇达成了借款合意。
虽然,张天龙出具了借条,但是,程潇潇没有对此进行追认。
所以,法院认定这些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法院支持了程潇潇,她不用还钱。
最终,法院判决:程潇潇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由张天龙自己,根据借条,在判决生效10日内归还父亲943万元,并支付利息43万元,以及延迟还违约金、律师费等。
本案为终审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