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沈阳,一起因酒后失言引发的悲剧震惊了社会。一名男子在朋友家调解矛盾时,酒后出言不逊,声称在古代朋友的妻子就是自己的,结果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一人死亡,另一人被判无期徒刑。
王强,36岁,与简娟、朱婷是好友。事发前,他们一同前往灯塔市接种新冠疫苗,并随后到孟某家聚会。当时,孟某的对象李丽也在场。由于李丽与周勇、朱婷夫妻之间存在矛盾,王强等人便想找周勇一起吃饭,顺便调解关系。
(案例来源: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周勇家,王强、简娟、朱婷、孟某、李丽和周勇六人一同吃饭喝酒。酒过三巡,王强与周勇都喝多了,闲聊时谈到了周勇出轨的事情。王强多次挑衅周勇,声称在古代,李丽和朱婷都会是他的媳妇。孟某知道王强爱开玩笑,并未在意,但周勇听后却怒不可遏,拿起酒瓶就打了王强。
王强鼻梁被打出血后,与周勇争吵并互扔啤酒瓶。一分钟后,王强拿起酒瓶从上往下砸了周勇的脑袋,导致周勇头部受伤。众人见状赶紧拉架,但王强被拉出屋外后,仍不解气,用石头砸坏了周勇家的门窗玻璃,并用凳子砸坏了周勇的车。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周勇在被送往医院后,因医治无效于1月20日死亡。经鉴定,周勇系因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同时,王强所砸坏的物品价值高达18607元。
面对检方的指控,王强却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他辩称,自己是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才进行反击的。但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强的行为并不具备防卫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他与周勇的厮打是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属于相互斗殴,不得视为自卫。
此外,王强还辩称周勇在案件起因上具有重大过错。但法院查明,是王强先以不当言语挑动、激怒周勇,才导致案件的发生。虽然周勇率先动手,但王强并未努力避免冲突,当即给予还击。因此,周勇的行为虽然对案件引发有一定责任,但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王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数罪并罚。考虑到王强具有坦白情节,且周勇对案件发生有一定责任,法院决定对王强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经济损失110682元。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酒后失言和冲动行为往往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尊重他人,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同时,对于法律的判决,我们也应该保持敬畏之心,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