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不予立案,致报警人家属全部被杀害,法院:玩忽职守!
2015年,江苏一男子发现家人被绑架,先后报警2次,三名值班警察竟不出警,原因是失踪不到24小时,直到最后出警的时候,男子一家四口已经全部遇害,男子悲痛万分将三名警察告上法院,法院是这样判的!
(信息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8-04-07——《朱孝松玩忽职守一案申请再审驳回申诉通知书》)
这起案件源于胡凯的创业失败和债务缠身。他向发小张军借款60万元以解燃眉之急,但生意并未好转,反而越陷越深。张军多次催债无果后,冲动之下绑架了胡凯的妻儿四人,以逼迫其还钱。然而,胡凯在报警求助时,却遭遇了警方的冷漠回应。警方以失踪时间不足24小时为由,两次拒绝立案,导致胡凯的妻儿四人未能及时获救,最终惨遭杀害。
在法庭上,胡凯愤怒地指责警方的不作为和玩忽职守,认为他们的行为间接导致了自己家人的死亡。同时,他也表达了对发小张军的愤怒和失望。而三名涉事民警则辩称自己是按照规章办事,但法庭并未采纳其说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张军的行为构成了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他为索要债务而绑架他人,并在耐心耗尽后杀害被绑架者,性质极其恶劣。而三名民警的行为则存在严重问题。他们在接到报警后,未履行职责,以失踪时间不足24小时为由拒绝立案,属于玩忽职守。这种不作为与最终的严重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应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三名被告因玩忽职守导致严重后果,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并由所在单位赔偿胡凯218万元。然而,这一判决结果并未让所有人满意。被告不服判决选择上诉,但被高院驳回。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更是一次对警方职责和公民权益的深刻反思。它提醒我们,在面对紧急情况时,警方应迅速采取行动,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警示我们,债务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冲动和暴力只会让事态进一步恶化。
对于此判罚,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有人认为判决过轻,未能充分体现出对玩忽职守行为的惩罚力度;也有人认为判决合理,既考虑了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又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无论如何,这起案件都将成为我们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