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病情一发作就狂花钱,花完才舒服,她月薪4000,竟然贷款1400万

小峰聊社会 2024-11-12 11:01:03

河南郑州,女子病情一发作就狂花钱,花完才舒服,她月薪4000,竟然贷款1400万买了2套房,一套900多万,一套700多万,2套首付300多万,月供7万元,她根本还不起,有人质疑她首付也拿不出来,女子却说:首付0元购,开发商借钱给我!而开发商却说是售楼部私人借钱给女子的。女子母亲要求合同作废。

(来源:小莉来帮忙、人物均为化名)

近日,一起离奇购房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60岁的李大妈和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的女儿孙丽梅,正陷入一场因购房而起的巨大风波。孙丽梅在发病期间,竟然贷款1400多万,接连购买了两套房子,现在无力偿还,母女俩只能求助媒体,要求购房合同作废。

据了解,孙丽梅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症,发病时会狂躁不安,花钱大手大脚,花完钱后才觉得舒服开心。尽管她月薪只有4000元,但每次发病都会花费巨额资金,之前甚至买过一套房子,后来虽然费劲退掉了,但这次她再次出手,于2024年3月和4月,在一家楼盘接连购买了两套房子,总价超过1400万,月供高达7万多。

李大妈听到这个消息后,吓得差点晕过去。她表示,女儿买房的3-4月,正好是她的发病期,购房合同应该无效。而且,李大妈退休金也不多,根本无法负担这么高的月供。她一把年纪了,根本监护不了孙丽梅,只能在她发病闯祸后,跟在后面给她收拾烂摊子。

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孙丽梅透露,这两套房子的首付款是0首付,开发商借钱给她买房。然而,售楼部工作人员对此却支支吾吾,表示需要调查清楚再接受采访。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孙丽梅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律师表示,如果孙丽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正处于发病状态,且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她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她签订的购房合同将因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被视为无效。

此外,银行和开发商在贷款审批和房屋销售过程中,也有责任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精神状况进行必要的审查。如果银行和开发商没能充分履行这一职责,导致贷款发放给明显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孙丽梅,可能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现在,李大妈和孙丽梅正焦急地等待着法律的裁决。她们希望购房合同能被认定为无效,以避免陷入更深的债务困境。同时,这起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和思考。

对于孙丽梅的行为,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有人认为,银行和开发商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疏忽,应承担一定责任;也有人认为,孙丽梅的监护人应更加尽责,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提醒我们,要更加关注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避免他们因疾病而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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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江哥

江哥

7
2024-11-12 15:03

款怎么贷出来的?求

用户10xxx59

用户10xxx59

4
2024-11-13 12:44

瞎编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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