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仗着脸皮厚,经常搭乘朋友的电动三轮车去上班。没曾想一次上班的途中

小峰聊社会 2024-10-28 23:07:17

河南郑州,一女子仗着脸皮厚,经常搭乘朋友的电动三轮车去上班。没曾想一次上班的途中,朋友不小心撞上了一辆汽车,导致两人都受了伤,女子更是多处骨折,花费了17000多元。随后,女子便将朋友和车主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费用,朋友傻眼了,认为自己是好意才带着女子一块出行。法院该如何判决?   提起陈丽丽,朋友们似乎都有说不完的话,但说的最多的话就是,爱占小便宜。   无论是出门逛街还是在一起聚餐,陈丽丽能省就省,绝不会多花一分钱。   最让许女士头疼的是,就连上班的时候,陈丽丽也要占便宜,能坐车,就绝不自己骑车,哪怕两人不在一家公司上班。   许女士很无奈,也不好拒绝,因此每次上班时,都把她给带上。   日子一天天过去,陈丽丽也把许女士的电动三轮车当成了自己的专属交通工具,尤其是每天上下班的路上,总能见到她大大咧咧地坐在车上,与许女士聊着家长里短,引得路人侧目。   可2024年3月24日这天早上,天气灰蒙蒙的,即将要下雨。   许女士骑着电动三轮车刚出门,就看到陈丽丽在路口等待许久,觉得觉得天气不好,建议她今天打车上班。   没曾想陈丽丽丝毫不带怕的,说等到下雨了再说。   正说着,她就执意要上车。   许女士很无奈,也拗不过陈丽丽,只好硬着头皮上路。   说什么来什么,刚骑一段时间,就下起了雨,视线也变得模糊了起来。   好在两人都带了雨衣,这才没变成落汤鸡。   许女士小心翼翼地驾驶着,生怕出什么差错。   可偏偏就在这时,左拐的时候一个没注意,和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了碰撞。   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和金属碰撞的巨响,两人应声倒地,现场一片狼藉。   事故发生后,救护车和警车迅速赶到,将两人送往医院。   而事后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许女士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车主李先生承担次要责任。   经检查,陈丽丽因多处骨折,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前前后后共花费了17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反观许女士受伤虽不像她那么严重,但也需要住院治疗。   这件事也给了许女士一个教训,遇到下雨天气,哪怕花钱打车,也不能再骑车了。   可让她想不到的是,自己正在医院治疗的好好的,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等到看清楚之后,许女士直接傻眼了。   原来,花费了17000元的陈丽丽一阵心疼,认为自己受伤,都是因为许女士不慎驾驶导致的。   因此她将许女士告上了法院,还将那位汽车车主六先生也一并列为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这笔费用。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   许女士认为,自己完全是出于好意才搭载陈丽丽的,而且从未收取过任何费用。   更重要的是,当天她还多次提醒陈丽丽天气不好不宜出行,是对方坚持要搭车。   对于事故的发生,许女士深感愧疚,但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至于刘先生更是委屈的不得了,自己本就是次责,怎么还要赔钱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许女士出于好意搭载陈丽丽,但作为三轮车驾驶者,她确实负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   考虑到陈丽丽作为成年人,明知天气恶劣仍坚持要求搭乘,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至于汽车车主刘先生,所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事故发生时处于脱保状态,而且他也并非该机动车的车主,因此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判决许女士承担40%的责任,刘先生承担40%的责任,陈丽丽自行承担20%的责任。   这意味着,许女士和刘先生需分别向陈丽丽支付约6800元的赔偿款。   对徐女士来说,也算是看清了陈丽丽的为人了吧。   信息来源:   潇湘晨报2024年10月27日《骑车带朋友出行遇事故,朋友却把自己告了,责任应该谁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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