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一小孩逛超市时说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打开先给孩子喝。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属于盗窃,要求偷一赔十!
在一个寻常的下午,张女士像往常一样,驱车前往学校接她7岁的女儿小雨放学。小雨今天参加了学校的体育课,活动量大,一出校门就嚷嚷着口渴难耐。张女士心疼女儿,便提议去附近的超市买些水和日用品。
一进超市,小雨就直奔饮料区,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些五彩斑斓的饮料瓶。张女士挑了一瓶女儿最爱的果汁,告诉小雨等会儿结完账就能喝了。然而,小雨的渴意似乎已经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她拉着妈妈的衣角,恳求现在就让她喝一口。
张女士环顾四周,见超市里人来人往,并没有人特别注意她们,便想:反正等会儿也是要结账的,让孩子先喝几口解解渴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她拧开了饮料瓶盖,让小雨小酌几口。小雨迫不及待地咕咚咕咚喝了起来,不一会儿,半瓶果汁就见了底。
母女俩继续逛超市,挑选了一些日常用品后,来到了收银台结账。收银员在扫描商品时,注意到了那瓶已经半空的果汁,眉头一皱,询问张女士是怎么回事。张女士坦然解释,说女儿实在太渴了,所以就先让她喝了几口。
没想到,收银员却严肃地告诉她,根据超市的规定,未结账就提前食用或使用商品,属于偷窃行为,需要赔付十倍的货款。这话让张女士愣住了,她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小举动竟然会被扣上“偷窃”的帽子。
张女士试图解释,自己并没有想要逃避付款,只是出于对孩子的疼爱才让她先喝了几口。但收银员却坚持要按照规定办事,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请来了超市的经理。
经理了解了情况后,向张女士解释了超市制定这条规定的初衷:之前确实发生过顾客在超市里偷吃偷喝的情况,给超市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为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超市才制定了这样的规定。
然而,张女士却觉得自己很冤枉。她认为,那些偷吃偷喝的人主观上就是不想付钱,而她是因为女儿口渴才让她先喝的,而且她也主动将瓶子拿出来结账了,并没有想要隐瞒。她觉得这并不构成偷窃,只是提前使用而已。
这场风波很快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有网友支持张女士的观点,认为她主观上没有盗窃的意愿,而且也没有将饮料带出超市范围,所以不应该被认定为偷窃。但也有网友站在超市的角度考虑,认为规定既然制定了就应该遵守,否则就会失去约束力。
在我看来,这场风波其实是一场规则与情理的碰撞。超市制定规定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和秩序,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执行规定的过程中,也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和人情味。像张女士这种情况,她并没有恶意逃避付款,只是出于对孩子的疼爱才让她先喝了几口。如果超市能够更加灵活地处理这类情况,或许就能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
总之,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在执行规则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既坚持原则又不失人情味。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哄哄
难怪实体店的路越走越窄呢!网购都有好多0元购,用后付款呢。
七月山抹微云
超市规定又没法律效力,你可以规定偷一赔百,真给你赔吗?报警就行了,最后就是结账付款
&苹果♣♪
偷还是先用后付。这要看顾客的主观意识。人家结账就不能说人家偷。只能说主观上行为不好。但是说人家偷就过分了。即使没有按照你们规定购物。也不能随意处罚别人。因为你们是没有执法权的
逢考必过
只能说我们这超市小卖部都可以先喝再结账
用户18xxx48
傻逼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