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把县城空置的房子租给了二舅家的表弟。最近有人想买我那套房子,我打电话通知表弟,让他们1个月之内搬出去。
表弟不愿意,直接把电话挂了。晚上二舅打电话质问我,为什么要把房子卖了。二舅还说买卖不破租赁,这房子他们要住到明年年底,在此之前是不会搬的。我告诉二舅,你们已经1年多没给我房租了,而且我们从来没签过租房的合同。现在我要卖房子,你们必须搬出去。因为是亲戚,我已经给了他们一个月的时间,有这个时间,他们完全可以重新租房子搬家。况且,他们从去年就没有给我一分钱的房租。
我把此事告诉了母亲,母亲亲自去找二舅,让他们搬家,否则就报警。大家说,我们这样做没错吧?